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写的历史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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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当年明月 | 书号:271 时间:2016/9/13 字数:4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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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员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 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噤,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即使在开国之初,60两银子也不是什么大数目,这个命令显示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多有不同,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这些结构,但在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着实吓人。 这个土地祠是⼲什么用的呢,不要吃惊,这个地方是剥⽪用的,剥的就是人⽪。 原来朱元璋命令员官贪污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剥下来,然后在⽪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候(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清廉的员官,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便拉拢朱亮祖,希望他为自己出头。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居然就答应了。 此后,朱亮祖多次与道同发生矛盾,⼲涉道同的正常执法,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服,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终于达到顶点。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強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并且还向皇帝上本,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枕无忧了。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格。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御封侯爵,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官对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他终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大理寺的员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虽然手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错到敢于朱元璋对抗。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出,和大理寺的员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 然而大理寺的员官并不急于上路,却询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他明⽩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存有幻想,他认为自己劳苦功⾼,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并不会杀他。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菗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细细品位,实在让人胆寒。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员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记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命。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国中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但这一政策的作不強,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布国全各地,一旦发现员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报情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接见。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员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菗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员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员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国全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员官很少能够做到満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坲。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员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员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员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作方法是,员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员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员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员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完了,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该杀的杀掉,该徒刑、流放的也执行吧,别再腾折了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开代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员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员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员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下面要讲述的两个案件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这就是被称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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