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人是由唐绢写的言情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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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追梦人 作者:唐绢 | 书号:16129 时间:2017/5/21 字数: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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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米养百样人 唐绢 平常写稿时,绢仔常会到天⺟一家咖啡店去,通常差不多两旷到三天去一次,若是处于黑暗赶稿期时,就会天天报到,去的次数多了⽇子久了,不但和里面的工读生、店长成为好朋友,就连店里的常客,也开始有了点头之谊。 绢仔一直觉得天⺟是个有钱人很多的地方,就连我住天⺟的同学也是这样认为,因此就算是平常大部分人都要上班、上课的下午时分,那间咖啡店也总是座无虚席,坐満了许多有闲、有钱的客人。 有时侯,绢仔会遇上一位差不多四、五十岁的先生,他常常和几个朋友过来喝下午茶聊天。第一次注意到他们时,我以为他们是在谈生意,毕竟四、五十岁的男人说退休还早了点,但又有点历练经验,⾜以担任不必时时刻刻待在办公室里的主管职务。 后来,先说好,我实在不是故意的,只是人很难去控制自己想听什么、不想听什么卜他们聊天的声音就自动飘进我的耳朵里。 他们聊了些什么,其实我也已经没有太大的印象了,但记忆最深刻的是,他们谈论几百万就像我和同学在谈几百块的感觉,—点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然后过 l会儿,总会有人(大概是宠物店的店员吧)送一只狗来给那位先生,然后他便抱著那只梳得漂漂亮亮,还绑了红⾊蝴蝶结的小型⽝继续聊天。 另外,还有一位四十几岁的“姐小”——会叫她姐小是因为有次服务生见她的外貌,就很直觉的称呼她太大,结果被她当场严厉指正——她每次来都是一个人,也都会点两份主餐,这对绢仔来说,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那家店的消费虽然不算顶⾼,但在一家普通咖啡店一个人吃到三四百以上的东西,对我来说也算贵的了,而那位“姐小”总是这样面不改⾊的叫了两样餐,而且听说如果服务得让她満意的话,她的小费也给得颇大方呢! 此外,这里还有一些打扮得相当时髦的年轻女,不是讨论最近买了哪里的房子,就是说自己花了多少钱挖温泉的事情,这些在在都让绢仔大开“耳”界。 这里除了有钱人多以外,小孩子也很多! 基本上我是一个不喜小孩子的人,因为我觉得小孩子大部分时刻都很吵很烦,不但影响到环境安宁,也影响我的心情。 但是东西看多了,会觉得好看,连小孩也一样。有个年轻妈妈总在下午带著她三岁的儿子过来,那个小男孩彻底颠覆了我观念中“小孩等同⿇烦”的想法。 小男孩很乖,不太会跑来跑去,也不会吵闹,基本上我见过他那么多次,我还没听他开口说过话,我常常在想,那个小男孩长大后,大概会变成小说中那种木讷但细心体贴的男人吧! 而他更令我佩服的是,他竟然会乖乖的吃、红、萝、卜! 第一次看到时,绢仔大吃一惊,因为绢仔小时候就是那种很讨厌吃红萝卜的人,以前无法反抗大人时只能乖乖含泪呑下,现在我可以自己做主后,甚至连吃都不吃。而听小男孩的妈妈说,他完全不挑食,什么青椒、苦瓜都会吃,真是太神奇了这个小孩! 而另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小男孩,就恰好是完全相反的个。 那是这家店店长的侄子,有时候店长的妈妈会带著孙子到店里来走走,那个小男孩完全不怕生,—进来就可以到处和一桌桌的客人串门子,没有太多客人的时候,就会开始在店里跑了起来,从前面跑到后面,再从后面跑到前面,我每次见了都会觉得小孩子真是神奇,那么无聊的举动,也可以一再重复不厌烦。 而这个小男孩不但喜串门子也很吵,如果他挑上你讲话,不理他还不行,有时候觉得被他打扰到了,想装凶把他赶走,他也本看不懂大人的脸⾊,也完全听不懂我恐吓的言语,还一直问我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除此之外,绢仔还发现做妈妈的都有一个通,就是喜炫耀自己的小孩。 绢仔常常可以看见一些妈妈喜孜孜的带著小孩,炫耀他(她)会说谢谢、会说再见,会做怎样的动作或什么的,接下来就一直逗那个小孩说:“来,说谢谢、说谢谢…”在旁的人也会跟著附和:“说嘛!谢谢…谢谢…” 我在旁边看了就一直在想,如果这个小孩会说话的话,他(她)一定很想说:“不要一直叫我做同一件事,我又不是马戏团,烦死了!” 不过要是小孩真的说出这种话的话,旁边的大人可能会先吓死吧! 我在那里认识了不少人,也知道许多过去从来不会知道、对我而言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在我赶稿赶得头昏眼花、心情烦躁时,总可以让我的心情稍微放松一下,或是发出不同的想法。 在这里顺便告解一下,上次的稿子实在拖太久了,中间遇到了过年,还生了两次病,让编编急死了。对不起,下次不敢啦!我要继续去努力下本稿子,下次再见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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