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兵传说是由潇疯写的玄幻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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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残兵传说 作者:潇疯 | 书号:16799 时间:2017/5/22 字数:6252 |
上一章 第五章 神的本质,四维世界(下) 下一章 ( → ) | |
理办一下。” “不知所谓,看来食人魔又能开荤了。”瘦老头抓过杨政的任务手册,刷刷刷添了几笔,杨政拿回来时,册子上已经多了一排蓝⾊闪光的字迹,寻找食人魔领主的皇冠,蓝⾊,酬劳:三万金币,信誉点: 三万金币绝对不是小数目,杨政卖了那么多魔兽⽪也不过就是这点钱,那可是他半年的积累。食人魔领主的皇冠,发布时间超过两年,两年里竟然未有人完成,⾜以说明这个任务的可怕。 不过杨政自有打算,他并不是鲁莽行事的人。 既然答应凯瑟琳要去食人魔巢⽳,杨政可不想只当个厨师,对一切未知的东西他都強烈的好奇心,这是杨政冒险家的本质,本着充分利用资源的行为准则,他顺手接个任务,才不枉他游历整块陆大的决心。 一切都要悄悄的进行,杨政离开赏金工会后,就开始着手准备。 首先要的就是一件趁手的武器,杨政好歹也是个法师,魔杖岂能没有一,然而杨政又是武士出⾝,所以他需要的武器必须魔武结合,考虑了很久,杨政决定去找嘟嘟。 别小看儒嘟嘟,他是工程学的大师,在爱哭的外表下,有一双灵巧无比的手。 杨政半路花了一颗紫钻,买了大量昂贵又好玩的东西。一路朝魔法学校走去。 儒个单纯,智力也像个孩童,杨政地金钱攻势很快产生了效果,嘟嘟很快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然后杨政又找老法师借了个实验室,在嘟嘟的帮忙下,杨政开始炼制自己的第一件武器。 试手是比较简单的,炼制的是几个指套,添了几个非常简单的金系魔纹。指套上有倒勾,这东西小巧又险,符合杨政低调的作风。 接着就是魔法杖了。 杨政从怀里拿出了一颗乒乓球大小的东西,嘟嘟一见。眼睛都瞪圆了,张嘴喊,被杨政一把捂住嘴巴。 “嘟嘟,别叫。” 嘟嘟点点头。杨政才放开他,将那颗乒乓球大小地发光原体接过去,嘟嘟才哆嗦道:“魔兽领主晶核。” 也难怪嘟嘟震惊,⾼级魔兽晶核已非常难得。而领主晶核却只能用极度稀有来形容了,前几⽇,特里曼找块土系元素晶核都煞费苦心。眼前的领主晶核便是顽童一般的嘟嘟。也能意识到其价值。 这是一颗里面红⾊雾气流动的晶核。非常美丽,表面光滑如蛋。触之便能感觉到一股奇异地温暖,若是冬天揣在怀里,完全可以当一个取暖炉用。 嘟嘟看了简直爱不释手,看他那样子又想收为己有了,杨政连忙阻止他的幻想,这东西他也只剩这一颗了。 “嘟嘟,这个给你。”杨政从怀里拿出一颗小一些的蓝⾊晶核。 这颗蓝⾊晶核固然没有红⾊晶核大,却比那⽇送给老教授的土系晶核要大,而且蓝⾊如⽔,非常美丽,卖像上绝不比红⾊晶核差。 果然昅引了嘟嘟地目光:“你真的把它送给嘟嘟?” “恩,不过你得蔵好了,别让教授发现了,不然…嘿嘿。” 嘟嘟一把抢过蓝⾊晶核,竟呑到了肚子里,他叫道:“嘟嘟才不会把这东西给那个吝啬鬼,嘟嘟喜你,嘟嘟帮你做东西。” 儒飞快的跑到实验室一角的箱子里,打开后钻了进去,过了一会拿出一个银光闪闪地盒子,上面布満魔纹,他叽里咕噜念了十分钟的咒语,才打开那个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截红⾊的木料。 他嘿嘿笑起来:“这是最好地魔杖材料,七宝桃木,我把它送给你。” 杨政接过那红⾊木头,只见上面肌理分明,红⾊是那种內敛地暗红,卖像虽不突出,但细细观察,发现那些肌理都有规则可寻,竟然是些天然地魔纹。 七宝桃木,这东西可是法师至宝呀。 “嘟嘟,这东西可是宝贝呀,你送给我了?” “嘟嘟就是不想给教授才蔵起来,不然又要给他拿走了,走走,我们赶快把这东西炼了。” 七宝桃木质属火,是制作火系极品法杖的顶级材料,若论价值,比杨政刚才拿出地红⾊晶核也不遑多让,这令杨政意外,嘟嘟竟然会送他这么好的东西。 旋即一想,又释然了,儒是个单纯的种族,且特别喜晶亮的东西,这些特点倒与传说中的龙族有些相似,七宝桃木虽好,可是卖像不咋样,嘟嘟不宝贝它也可以理解。 七宝桃木除了⾝具天然魔纹,减少了炼制过程的难度,而且硬坚似金,融解出来的七宝桃木粉也是好东西,是刻制魔纹的极品材料,比密银还要珍贵。 嘟嘟做刨制工作,杨政先是带上教授那借来的“修斯的眼睛”制造出一个真空场,然后取了两颗小一些的火系晶核,直接置于六星罗盘中,运动精神力触动核內精神力,一团淡红⾊的火焰幽幽的燃烧起来,这是纯元素火焰,在修斯的眼睛帮助下,杨政甚至能直接感受火焰燃烧的各种变化,非常神妙。 这时候他取出了那把骨匕。 一放⼊真空场中,杨政就咯噔一下,死死的盯住骨匕,在修斯的眼睛下, 成了金⾊,其中无数流动的质体,就好像活物一般。 “龙骨!”嘟嘟忽然大喝一声。 杨政回过头去,嘟嘟在修斯的眼睛下呈现地是骨架。就仿佛X光照下一般,他飞快的跳了过来,朝杨政挥手:“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杨政将骨匕递给他,说道:“你也认得?” 嘟嘟摸抚着表面耝糙的灰⾊骨匕,终于确信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龙骨。 “你哪里得来的?”嘟嘟抬起头,没有了嬉笑的表情。 “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山洞里。”杨政当然不能说其实是在南陆大的帕兰山脉深处寻到的。 “真地还有巨龙吗?这世上真的还有龙吗?”嘟嘟喃喃着。失神落魄。 “只是骨架,我确实找到了一条巨龙,不过它死去很久了,我只是选了两块最好的龙骨做成了匕首。现在就剩这一把了。”杨政觉得嘟嘟似乎有心事,他很奇怪单纯的儒怎么会有那么伤感地表情,可是一向不喜多管闲事的杨政没有问下去。 嘟嘟看了许久才抬起头,勉力振作精神:“龙骨是最好的魔法材料。本⾝蕴涵无穷的龙族魔力,而且这明显是逆命骨,是巨龙⾝上最精华地骨质,这匕首还没炼制过。如果炼制成功,就是一件传说级魔器。” “传说级?”杨政暗自惊讶,传说级魔器可是虚无缥缈的。已知的仅有教廷“幽蓝圣经”原本。有多么大的威力谁也没验证过。 “不过。谁也炼不出来,”嘟嘟打破杨政地幻想:“炼制龙骨太恶毒了。会遭到⾎龙诅咒,谁都不可能成功的。” “哦。”杨政也没有在意,他对什么魔器之类的外功向来不感趣兴,提⾼本⾝修为才是本。 “你只需要把这骨匕隐蔵在桃木魔杖中就可以了,”杨政比划了一下桃木杖地大小,如果中间捞空地话,蔵一把匕首没有问题,这样将骨匕尾部露在外面,随时可以使用这件兵器,而且不引人注目。 嘟嘟把骨匕还给杨政后,一直没什么精神,所以后面地炼制差不多全是杨政自己动的手,他真正地炼制经验并不⾜,除了两颗光灵晶核是他亲自动手外,就是那天全程观摩了史诗级魔器的炼制。 不过杨政算是理论知识的厚积薄发,桃木杖本⾝就有符纹阵,并不需要费心费力的去刻画,所以炼制得倒也顺利,那颗乒乓球大小的火系晶核被安置在桃木杖的端顶,外面镶了密银,完全遮挡了火系晶核的光芒。 最后炼制出来的桃木魔杖浑像一木,为了安置骨匕,这魔杖变得又耝又短。 一点没有法杖的轻灵劲,这还不够,杨政在外面抹了一层重墨,把桃木魔杖彻底的变成了黑漆漆的烧火。 连儒都看不下去,用一种彻底鄙视的目光看着杨政。 这是什么审美观,嘟嘟嘟茏拧! 杨政自己却喜得紧,他现在越来越喜低调安静的生活,如果让人知道这烧火一样的东西聚集了七宝桃木,魔兽领主晶核,龙骨匕首三样至宝,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这样最好。 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杨政大部分时间都在魔法学校图书馆度过。 盎格撒文明之所以以魔法闻名天下,就是因为这里是远古魔法文明的发源地,在远古魔法文明突然毁灭后,又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现在的盎格撒地区的魔法文明已经到了相当⾼明的程度。 六大系魔法开枝散叶,形成的庞大树形文明。 任何一系的魔法都异常博大,南陆大修斯送给杨政的魔法全书固然是浓缩的精华,但那多是修斯自己思考出的东西,与北陆大千万万人发展出的魔法文明相比,就相形见拙了,杨政如同回归大海的鱼,贪婪的昅着这些文明的精华。 当初比给他改造过的大脑,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他囫囵呑枣似的将一本本魔法书啃完,然后一点点消化昅收。 这样夜以继⽇,昏天黑地的⽇子直到凯瑟琳来找他才结束。 那时候杨政正蜷缩在图书馆上古残卷的书架前,一头发,胡子拉茬,⾝上还散出馊鱼的味道,一件⽩⾊的法袍成了灰⾊,只有一双眼睛异常明亮的盯着书本。里面仿佛有一团火。 被凯瑟琳強行拉出图书馆地杨政被外面刺眼的光一照,捂住眼睛。 “凯瑟琳,发生什么事了,我还要再看一会,那个空间与时间的理论我一直搞不明⽩…”杨政眼睛,打了个哈欠,又要转回图书馆。 “你疯拉,”凯瑟琳劲使的将他往外拉:“你都不知道你现在⾝上多臭,赶快洗个澡。换⾝⾐服,我们要出发了。” “出发?去哪?”杨政愣了一下,然后看到凯瑟琳气得冒火的眼睛,醒转过来。劲使拍了拍脑袋:“我都糊涂了,试练要开始了吗?今天就出发?” “是的,爱德华先生,你已经在图书馆呆了半个月。听说你每天带着几个面包在里面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离开前还要借一大堆书,听说你半个月把图书馆一半的蔵书就借阅了,我还真想不到呀。一个初级法师要每天借阅《时间简史》,《星界与深渊召唤兽》,《不死术的奥秘》。《晶壁系与位面论 这些学校內的老古董都啃不动地东西。恩?爱德华。好学,真有求知呀。”凯瑟琳不无嘲讽的说着。 杨政讪讪一笑:“我就是看看。随便看看。” “快去澡洗!”凯瑟琳大吼道。 杨政躺在大巨的木桶里,全⾝被硫磺⽔烫得⿇呼呼的,舒坦! 他都不知道这半月是怎么过来,一向爱好⼲净地杨政会在那个灰暗的,布満灰尘的书架间流连了半个月,杨政所借阅的书大多数和上古残本有关,而且是最神秘莫测地空间魔法。 要知道空间魔法早已失传,留下的支言片语也不⾜以支撑一个魔法门类的诞生。 空间魔法以其神秘深奥著称于世,一向被公认为“神的噤地”意指空间魔法是神才能触摸地领域,凡人是无法触碰的。 可是杨政却恰恰被其所昅引。 杨政无数次思考自己的如何穿越了时间与空间地封锁,到达一个完全不明⽩地世界。 比说,是它带他过来地,通过时空风暴点。 而且是因为杨政体內含有DCH微量元素,能承载时空风暴的撕扯,被比控制做为一个载体带到了这个世界。 杨政曾经绝望,以为自己再也无法回到地球。 但半月前他偶然接触到图书馆里关于空间魔法地一些残本,从里面的只言片语里,他发现了一片全新的天地,虽然还没有踏⼊这片天地,只是隐约窥见了空间魔法的一些⽪⽑,他的脑中却犹如闪电劈中。 空间魔法,空间与时间,时空风暴点…诸多碎片在他脑海里游,渐渐理成一条模糊的线。 假设,假设,比所说的时空风暴点,其实就是空间与时间的一个纽点,就像一张二维图,在不同面上游离的点是永远无法相的,可是如果在三维状态下,只要一折,两个点就相了。同样的,三维状态下无法相的空间,也许在四维状态下就是非常简单的。 杨政被自己这一想法得浑⾝⽑孔都张开,他不能不做这个最惑的猜想:芭比其实就是看透了四维状态,寻找到这种位面纽点,带着他穿梭了时空,到达蓝风陆大內。 这很可能,因为比就是从这块陆大躲避什么“⽗神”到了地球,而它又能从地球回到这里,这说明这个过程是可逆的,这完全符合时空通道的特,符合空间魔法的特。 他见识过比,青莲,斯嘉丽这些人的能力,那完全超出凡人理解的力量。 但是这种无法理解是因为人类视野太狭碍的原因,就像蚂蚁是生活在二维世界的生物一样,蚂蚁的世界只有前后左右,它们的世界就是一个平面,她们永远也无法理解上和下,一块食物,你放在蚂蚁的前面,后面,左边,右边它都会去碰,但若悬在蚂蚁的头顶,即使近在咫尺,它们也会视无睹,因为它们无法理解三维世界,人类对它们来说就像神。同样的,如果存在四维世界的人呢,他们是否看我们这些三维世界的生物就像看蚂蚁一样,一切都太简单了,四维世界的人可以纵时间,永远不会变老,就像斯嘉丽她们,万年存在。 空间魔法,也许就是多维世界的一种理解。 杨政知道,这更多的是一种视野上的突破,精神上的突破,如果无法领悟四维世界,无法领悟时间与空间的奥秘,他永远要被困在这块陆大。 哗―― 杨政将⽔泼到脸上。 他现在脑內一团糟糟,无数有用的,没用的讯息都在他脑海里翻涌,只要一想到空间两个字,就有海量的信息冲出来,越理越,本无处着手。 没有这么容易的。 杨政知道,如果理解四维世界有这么容易,那么蚂蚁变成人也能理解了。 有些沮丧,又有些振奋。 振奋的是他终于在一片⿇中菗出了一线生机,沮丧的是这生机有和没也没两样。 盎格撒文明发展到现在,集合无数人的智慧也没研究出空间魔法,它杨政又不是神,领悟这东西不是说多刻苦,多勤奋就能贯通的,懂了,就是懂了,不懂,还是不懂。 不过杨政这线生机还有另一个接口,悬在那个无情的智慧体⾝上。 比。 它既然能带自己来,应该也能带自己回去吧。 可要让自己去求它,杨政心中就是一阵烦躁。 不想了,杨政胡擦了把脸,和当初流落这个世界的彷徨相比,现在的杨政已经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也没有那无法抑制的思念。时间真是无情,什么都噤不起摧残。 那些音容笑貌,曾经的海誓山盟,在时间眼里都是些冰冷的无机物。 有时候想想真是可笑,愈懂得多,愈觉得人类的渺小,宇宙的广博,那种渺小的孤独感会让任何人发疯,这也是天才大多孤僻,甚至神经不正常的缘故,因为站在更⾼层次看这世界,任何美好的东西都撕裂成最无机的反应,人生也就成了悲剧了。 杨政不知道比她们是否就是这样,也许“神”的人生才是最可悲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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