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是由西风残照写的都市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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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仙恋红尘 作者:西风残照 | 书号:21072 时间:2017/6/15 字数:6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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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德华闲谈一番,沈信起⾝告辞。在谈话中,刘德华并没有问沈信在⽇本的行为,他似乎已经了解到沈信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些事既然沈信不说,他也就不问,在他看来,以他和沈信的情谊,很多问题是不需要多说的,他只要知道沈信还是他原先认识的那个沈信就行了。 在沈信告辞的时候,刘德华笑道:“忘了告诉你了,公司里还有一个客人,她很想见你,你大概见到她也会很⾼兴。” “是谁?”沈信想不到刘德华说的是什么人。 “你去找马天成就知道了。喏,他们就在那个房间。”刘德华微笑着给沈信指了指方向。 沈信好奇地走到那房间前,还没推门,已经听到马天成在大谈剧本创作理论。 包是好奇是什么人在听马天成大言不惭,沈信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沈信哥哥!”沈信一进门就听到这么一声叫喊。是万零,他这才反应过来,刘德华说的原来是万零。 “啊,是万零啊,好久不见了,来,哥哥抱抱。”见到万零,沈信也是⾼兴得不得了。 “好啊。”万零⾼兴地扑到了沈信的怀里,紧紧偎依着他。沈信也怜爱地拍拍万零的头,对这个他第一个认识的歌,他总是觉得很亲切,尤其是他经历中的很多关键时刻都和万零联系在一起,使这个女孩更是在他的记忆里有着特殊的位置。 “喂,你不要这么没礼貌好不好?这可是当前港香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不要用对待歌的态度对待她好不好?”马天成却对着沈信大喊起来。 “一边去,要你管?”沈信对着马天成爱理不理地挥挥手,不过突然想明⽩马天成话里的含义,他不由惊讶起来:“什么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就是你当不懂事小姑娘一样看待的万零姐小。”马天成得意得仿佛是他自己很红一样:“现在知道你有多失礼了吧?愚昧的家伙。” “万零?”沈信是真的奇怪了,连忙把万零推开一点细看着:“你居然是作家了?” “其实也不算啦,只是出了一本比较好卖的书。”万零有点害羞,不过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得意。 “真是没想到啊,你居然都出书了?”沈信犹自不能相信,在他的记忆中,万零似乎还没有毕业吧? “是啊,自从娆姐给我辅导过后,我就觉得见识和眼界都比以前长进了,所以就试着写了一本书,没想到还很畅销,都是娆姐的功劳。”万零谦虚地说道。 “厉害,厉害!”沈信连连说道,也不知道是说典娆,还是说万零。 万零有点脸红,马天成却是分外的得意,对着沈信说道:“现在知道什么叫做天才了吧?不要以为会唱几首歌就了不起,万零比你可是強多了。” “你小子好象是在找茬?”心情忽然很开朗,沈信和马天成开起玩笑来。他和马天成从认识开始就很投缘,这也是表达友情的一种方式。 “怎么?不行吗?”马天成不甘示弱地一瞪眼:“就冲着你对我们搞文学的人的歧视,我都可以要求和你决斗了。” “决斗?和你吗?好象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哟。”沈信微笑道。 “不要以为我们读书人好欺负,士可杀不可辱,我和你拼了。”马天成装模作样地要和沈信动手。 万零看得有趣,不由在一边掩嘴偷笑。 “决斗?谁要决斗?”说话间忽然从门里闪进一个人来,一进来就四处张望,一副惹是生非的模样,却是刚遭到感情挫折的秦歌。 “一边去,我要找的是你老大,你小喽罗不要掺乎。”马天成和秦歌也是很,看到秦歌惟恐天下不的模样,不由讽刺了他一句。 此言一出,马天成算是捅了马蜂窝了,秦歌马上就上前站在沈信旁边,对着马天成摩拳擦掌。 “老大,是这个不开眼的小子对你不服气吗?”秦歌很严肃地请教着沈信:“依我看,这小子本不值得老大出手,就给我了。无论你是要红烧还是要清炖,我都能満⾜你的要求。” “红烧?清炖?”马天成大叫起来:“你当我是菜啊?” “对了,而且还只是小菜,上不了台面的那种。”秦歌很神气地说道:“你自己也可以提要求,我尽量満⾜就是了。说吧,你想要几分?” “你还来真的?谁怕谁呀?来就来。”马天成忽地上前,也作出战的势姿。 “好了好了,玩笑开过就算了。”被秦歌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坏了,万零连忙打圆场。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和这小子见个⾼低。”秦歌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在典娆那里受到的挫折在马天成⾝上找到平衡,说什么也不肯罢休。 “小拌啊,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只能算是小混混,怎么能算大反派呢?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可是让我有点面上无光啊。”沈信的劝解则从另一方面说起,充分显示了对秦歌的了解。 沈信这话果然有效,秦歌一听马上问道:“老大,那要怎样才算大反派呢?” “你自己不是也说了吗?反派也要有气度有风度,而关键处就在于不是以武力让人屈服,而是要以德服人。明⽩没有?”沈信一本正经地对秦歌进行着教诲。 “明⽩了,就是不要把人打死,而是只打个半死,要让他有机会说服气。”秦歌自以为是地解释着“以德服人”然后对马天成叫道:“算你小子走运,今天就不要你的小命了,我要打到你服为止。” “停!”沈信先忍不住叫了起来:“拜托,你这叫以德服人吗?你这叫恶霸行为。” “那怎样才算是以德服人呢?”秦歌挠头不解。 沈信看秦歌如此好学,也是好笑,一本正经提点道:“针对你的对手,你要让他在所有方面都对你口服心服,这样就叫以德服人。” “各方面都让他心服口服?”秦歌沉昑着,忽然对马天成说道:“好,我就先来和你比肌⾁。” “比肌⾁?”马天成低头看看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臂,先变成了苦瓜脸。 “闭嘴,你这个没有悟的家伙。”看到万零惊讶得合不拢嘴,沈信实在是又好气又好笑,连忙阻止了秦歌的胡闹。 “老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怎么才好?”秦歌反而不満意了:“你⼲脆说吧,我该和这小子比什么?” “你要让人家心服,自然要和人家比他的強项,象你这样以自己的強项对别人的弱项,那是胜之不武的,明⽩了吗?”沈信谆谆导着秦歌。 “哦,我明⽩了。”秦歌作恍然大悟状,不过马上又皱起眉头:“可是比他的強项,这家伙全⾝没有半两⾁,他有什么強项吗?” 马天成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什么话?我是君子动口不动手,満腹经纶平天下,你小子一介武夫不要太嚣张。” “哦,听你这么说,似乎识字?”秦歌好象现在才明⽩这个问题。 马天成一听鼻子差点气歪了:“什么叫识字?我现在是堂堂剧作家了。” “剧作家?那就是还懂点文学了?”秦歌继续说道。 “对头,这就是我的強项。”马天成傲然说道。 “哈,小子,你今天是不服也得服了,我就来和你比你的強项。”秦歌忽然变得兴⾼彩烈:“来吧,说要比什么。” “国中人嘛,先比对联。”马天成看到秦歌的奋兴,完全不能理解,不过自然是不甘示弱。 “就算你是对断肠吧,我也是绝对不亚于唐伯虎,小子,你等着吐⾎吧。”秦歌挑衅地说道。 “你就吹吧,牛都给你吹上天了。”马天成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接下来的场面更是搞笑,两个人还先摆个太极推手的势姿,这才开始对对联。 沈信一开始对秦歌的奋兴也是不理解,但回头一想秦歌对着典娆滔滔不绝的情话,以及他给人赠言的似是而非的名人名言,不由暗叹马天成算是遇上对手了。 看到秦歌和马天成两个人很认真地在切磋着文学,沈信倒也觉得很有趣,不过他更关心万零现在的情况,就拉她到一边说话了。 “你怎么有时间写书?现在不用上学了吗?”沈信奇怪地问道。 “我辍学了。”万零若无其事地说道。 “为什么?”沈信可是大吃一惊。 “因为我对上学一点趣兴也没有,学校教的那些东西枯燥死了,一点意思也没有。”万零很平静地说道。 “可是现在就不上学了,你准备⼲什么?”沈信这么说着,心里在想,莫非是典娆的游手好闲影响到了万零?那典娆可就成反面典型了。 “⼲什么?”万零好象觉得沈信的问题很奇怪:“上学也是为了将来找工作,我现在已经有工作了,自然就不用上学了。” “你有工作了?”沈信刚问完这一句,忽然明⽩了:“哦,你是准备当个职业作家了。” “也不算是,不过大概意思也差不多。”万零笑道:“其实去年我给温馨姐姐写的歌词已经给我挣了不少钱,我当时就有点不想上学了,不过当时还没有什么自信,就暂时还留在学校”说到这里,万零忽然很开心:“可是娆姐一来就不同了,她不仅教我很多东西,还鼓励我走自己的路,我才下决心辍学的。”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百思莫解,典娆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居然被万零当成偶像一般,沈信忽然感叹起来,不是他不明⽩,这世界变化快。本来典娆和秦歌都是因他而出现的,但现在他却感到对这两个人并不了解。 “现在还好啦,帮助马天成完成了一个剧本,帮助完成修改了一下歌词,他们都有给我酬劳,我现在可是小盎婆哦。”万零很认真地说道。 “是啊,我现在可快穷死了,你能不能借我点钱花?”沈信故作窘迫状。 “嘻,沈信哥哥笑人家。”万零不好意思地笑了,接着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对沈信说道:“我刚出版的那本书,还有些很搞笑的事哦。” “什么搞笑的事?”沈信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运气好吧,我的书一上市就很畅销,结果,那家出版社的编辑忙死了,还打电话向我抱怨。”说到这里,万零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抱怨什么?”沈信却是莫名其妙。 “抱怨说他收到很多求爱信,还接到很多求爱的电话,让他什么正经事都做不了,都快烦死了。”万零已经笑得不过气来:“那些人都把他当成我了。” “哈哈,原来是这样。”沈信也觉得好笑,不由大笑起来。 “还有更搞笑的,那个编辑说,有个人给他打电话,很认真地对他说道,即使我长得象猪八戒,他也愿意娶我,因为他太喜我的书了。”万零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家伙是谁?这么没眼光,难道没听过什么叫文如其人吗?”沈信作摩拳擦掌状:“实在气死我了,这是对万零姐小最大的污蔑嘛,如果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本来已经渐渐止住笑,看到沈信这个模样,万零不由又是一阵开怀大笑。 “其实那人说得没错,我是长得不好看。”最后不笑了,万零忽然这样说道。 “谁说的?谁要敢这样说,我打扁他的头。”沈信连忙安慰道:“在我心目中,你是很美的。没听说过吗?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可爱而美丽。而你,是既可爱又美丽。” “真的吗?”万零欣喜中颇带怀疑地问道:“沈信哥哥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了,我怎么会欺骗你?”沈信觉得有些不对,不过这是他的心里话,也是不能不说,为了改变一下气氛,沈信开玩笑道:“象我万零妹妹这样的才女,一定要找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那才配得上。不知道是谁家的儿郞这么有福气啊。” 沈信的话并没有让气氛轻松,反而更有些尴尬,万零的眼神里忽然又有了一层沈信很悉的那种朦胧感,接着喃喃道:“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希望吧。” “对了,你出版的是什么书这么畅销?”沈信又转移话题了。 “散文,散文集。”说起自己的书,万零似乎也来了趣兴:“一开始出版社是不太看好这本书,结果市场反响却很好,所以那编辑虽然抱怨,却也⾼兴。” “哦。”沈信点点头,散文集也能成畅销书?他也觉得奇怪,不过出版这个行业他不太懂,也就懒得深究了。 “由于这本书卖得比较好,所以那出版社已经跟我签约了,我马上还有一本书要出版。”万零似乎很骄傲的样子。 “是吗?”沈信也佩服万零这么快能写出两本书:“是什么书?还是散文集?” “不是,是小说,言情小说。”万零笑道。 “言情小说?”沈信一皱眉,他对这个题材没有多大趣兴,刚要说什么,他忽然看到万零眼神中有隐蔵的笑意,马上说道:“小滑头,跟我也耍花,不是言情小说那么简单吧?” “嘻,居然被你看出来了。”万零马上承认了:“不过也确实是按言情小说写的,只是和普通的言情小说嘛,有那么一点点区别。” “什么区别?”沈信笑问道。 “如果你有趣兴的话,等书出版后可以去买一本看看。”万零一本正经说道:“我现在可是要靠这个吃饭的,你是大明星,不会连支援一下我也不肯吧?” “当然肯了,你的书一出版,我就全买下,除了谁也不让看。”沈信手一挥,很有气势地说道。 沈信这个夸张的姿态,马上又惹起万零一阵笑声。 而在这个时候,秦歌和马天成的声音越来越大,沈信和万零走过去一看,原来两人的比拼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一开始是对对联,接着两个人对诗词,现在两个在轮流引用着名人名言。一听两个人比的內容,沈信马上就知道马天成败定了,窜改名言可是秦歌的強项,由此可知他的库存量。 果然不出沈信所料,一方面是资料没有秦歌丰富,另一方面更因为肺活量不够秦歌大,马天成终于气吁吁地认输投降了。 “哈,以德服人,现在你服不服?”秦歌趾⾼气扬地对马天成说道:“如果不服的话再来,你一句,我两句,免得说我欺负你。哈哈!” 听其言,观其行,沈信在心里对秦歌下了判决书:这孩子真是没救了,这辈子大概就是个这样子了。 而马天成面青⽩,连气也不过来了,只能俯首称臣:“服了,我服了,你简直就是文学辞典,我比不过你。” “吼,吼吼!”秦歌得意地挥着手臂走了,一边走一边还嘟囔着:“以德服人,以德服人!” 马天成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沮丧地说道:“我是没信心了,先有万零就不说了,人家毕竟是文学爱好者,现在居然连这个小混混般的秦歌也比不过,我还是另外找份工作好了。文学这一行,不太适合我搞。” 听马天成这么心灰意冷,沈信却忍不住想笑,连忙安慰道:“你就不要被那小混混给蒙了,他那全都是用来唬人的,你要相信他比你強,你可就上当了。” “是吗?”马天成很怀疑地说道。 “当然了,秦歌就是靠那些东西装学问的,你今天和他比这个算是亏大了,还不如和他比肌⾁呢。”沈信笑道:“再说了,知道那么多东西并不见得就是懂文学,你去让秦歌写篇文章,看他能不能写出来?创造力才是你的強项,你不要妄自菲薄了。” 沈信这么一说,马天成算是又恢复信心了,不过说到秦歌,他还是打心眼里服气,那家伙肚子里装的东西可实在太多了,这方面无论如何他是比不上了。 (第一一七章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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