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是由董妮写的言情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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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烈女怕缠郎 作者:董妮 | 书号:23549 时间:2017/6/19 字数:8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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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为了不吓到沈涵晴,席冬可谓费尽心思。 明明心底蔵着山⾼海深的爱恋,他却从没表现出来过,只是用心当着她的“哥哥”;守着她、哄她开心。 “N视要筹拍神鸥侠侣,正在找女主角,或许我该推荐你去演小龙女;毕竟,要论⽟洁冰清、纯清无瑕,谁能与你相比?”眨眨眼,换来沈涵晴一朵笑花,他无比満⾜。 “冬哥,你又在说笑了。” “不是说笑,你有趣兴,我随时可以帮你推荐。”想他三十岁前可是个知名模特儿,人气、卖相俱是一流,只是无心往演艺圈发展。 三十岁后,开了家小小的经纪公司,⼲起了精明厉害的经纪人。 虽然他手底下的人只有七个,却个个都能独撑一片天,几乎横扫模特儿、演艺、歌唱三界,成为名副其实的小虾米吃大鲸鱼。 闻言,她调⽪地皱着眉。“可是小龙女要成天跟杨过在一起耶!我一定会疯掉。想想,还不如李莫愁那个角⾊适合我,⾝边只有一个女徒弟。” 他一愣,接着大笑。“幸好你没告诉我,你要演全真派的孙不二道长。”她若出家,他铁定哭死,保护了十多年的宝贝,要轻易让人,就算是三清祖师,他也会卯上去拚命。 “全真七子里面只有孙不二是女的,其他全是男的耶!要我泡在一堆男人里,不如让我死了吧!” “要剧组里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一点恐怕天王老子来也没办法。”他状似苦恼地低着头。 “所以我才要做美容师啊!专门眼侍贵夫人和千金姐小。”她可得意自己的聪明了。 “还有新嫁娘。”妍美容工作坊也做新娘造型服务;有关此项,他就不解了。“难道没有一个新娘子是由丈夫陪着来做护肤、化妆的?” “哪个男人有耐心去那边一等四、五个小时的?最多就把人送到,时间到了再来接人。” “如果是我,一定全程陪同。” “这么有耐?” “你不信?”他瞄了她的电脑一眼。 她想起读大学时,他曾为了帮她救回一篇被病毒吃掉的论文,窝在宿舍里陪她熬了一天夜一,没有半点不耐烦的表情,瞧来耐是很⾜的。 “可惜,就算你想陪,你女朋友多半也是不愿意的。” “为什么?” “当新娘子,谁不希望在老公心里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影像,怎么可能会让没有上妆的素颜破坏了老公的心情?” “反正婚后⽇⽇夜夜都得以真面目相对,我倒觉得,大家看清楚、瞧明⽩,比那一瞬间的光彩更重要。” 她想了一下。“这也是有道理,不过…” “小晴。”对讲机里传来心姐的叫声。 沈涵晴瞧了帝冬一眼。“是心姐,我先去看看她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请你上馆子吃饭。”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报恩了。 席冬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能有更多机会与她相处,他才乐呢! 不过他不強求,俗话说…“呷紧弄破碗。”他一直紧记在心,怕一时的急躁,坏了十余年的布局。 届时美娇娘跑了,他可就哭无泪了。 沈涵晴走到玄关,接起对讲机。“心姐,有什么事?” “我们准备了一桌好菜要谢谢阿冬的辛劳,你快带他下来,大夥儿都在联谊室里。”这倒解决了南冬和沈涵晴的用餐问题。 … 妍美容工作坊里的女员工们就算都还没有结婚,也暂时未男友,但多数都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看过的人多,眼力也精了。 但就算她们个个阅历丰富,还是没见过像席冬这样的男人。 要说他“娘娘腔”他确实是。 比女人爱乾净,一张俊脸⽩皙无瑕,打扮清慡、举止优雅、谈吐斯文、不菗菸、不喝酒、不吃槟榔,甚至连含糖分过⾼的饮料他都不喝。 以前,他是模特儿,脸蛋、⾝体就是生财工具,得好好保养,这还有话说。 如今卸下模特儿⾝分,当经纪公司的老板,他还能保持一样严谨规律的生活态度,就很难得了。 而更难得的是,他这种严以律己的观念绝不波及旁人,所以妍美容工作坊的这群女人们都很喜他。 但他真正让她们爱人心坎的是,他任劳任怨、什么都会;虽然这全是为了他最最心爱的小晴,可仍令人感动。 “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敬你一杯,阿冬,没有你,这栋公寓大概要被我家浴室漏出来的⽔淹没了。”心姐抢先举⾼酒杯喊。 “心姐,我不喝酒。”席冬委婉推辞。 “没关系,我乾杯,你随意。”心姐展现女中豪杰的气魄。 “我也要。”俏美跟着叫。“阿冬,你真是厉害,只要跟房子有关的东西,没一样难得倒你,说实话,你到底是在哪里学得这一⾝好本领的?” “阿冬岂止会整修房子,电视、冰箱、录放影机…没有一样难得倒他。” “他还会修车呢!上回我的摩托车突然发不动,也是他帮我修好的。” “哇,阿冬简直是天才。” “我们要敬天才阿冬一杯。” 一夥女人围着席冬又笑又闹。 席冬也一一接下来,期间,不见任何不耐神⾊。 忽尔,俏美叫道:“不过除了感谢阿冬外,我们还要感谢一个人。”醉眼蒙地,她扑向沈涵晴,抱住她,兜头就是一吻。“多亏小晴把阿冬带进来,我们才有今天的好⽇子过,感谢小晴。” 被包围起哄的对象,从席冬变成了沈涵晴。 沈涵晴吓了一跳。 “哇,俏美,你一口酒气,别亲我哪!”她会醉的。 “嫌我嘴臭啊?没关系,你也乾一杯,就变成两口酒气,谁也嫌不了谁了!”俏美喝醉了,连沈涵晴都想灌。 “好哇、好哇,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一群女人闹起来,可不比男人差。 沈涵晴在这里也住了几年,很清楚这群大美女平常看起来气质⾼贵,不过一旦喝醉酒,却是比骡子还“番”绝不能被她们捉到,否则她非被灌得三天三夜下不了不可。 “不要啦!我不会喝酒,心姐救命啊!冬哥…”当下,一场追赶跑跳碰在小小的联谊室里展开。 心姐看着一群醉鬼瞎闹,只觉又好气又好笑。 “俏美、还有你们…”她正想赶过去阻止。 “心姐。”席冬怎么可能把如此好的救美机会拱手让人?他不着痕迹地拦下她,问了个工作上的问题。“我旗下有个模特儿,最近接了趟巴黎的工作,但她不放心把妆给其他美容师打理,一定要你们工作室的,不晓得你能不能派个人陪她去趟巴黎?” “去巴黎啊?几天?”一谈起工作,心姐马上全心投⼊。 “两个星期。” “薪资要比照我们一般出差加一成喔!” “没问题,机票和食宿也由我们这边负责。” “OK,我叫俏美去。” “多谢心姐。”他说,眼角瞥见沈涵晴已被灌得娇颜酡红,他向心姐轻颔个首。“明天我再派人送合约书过来,这桩易就当定案。”话落,他转⾝,解救佳人去也。 心姐愣看着他的背影,半晌,诡笑浮上双昏。“这家伙还是一样厉害。小晴遇到他,注定是一辈子翻不了⾝,唉!” “心姐,你在说谁厉害?”俏美蹭到她⾝旁。 “我说,咱们公寓里的不婚纪录恐怕要改写了。”心姐瞄了她一眼。“回家记得收拾行李啊!”“不会吧!”俏美大叫,整个⾝子化成八爪章鱼,死死巴住心姐不放。“我不过喝了点酒,你就要开除我?” “谁要开除你了?我只是要派你去一趟巴黎。”心姐一指头推开她,走向沈涵晴。 虽然席冬的确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为了获得沈涵晴芳心,他可谓费尽心思;但为了公司着想,她还是不希望手下大将这么快被拐走。 “阿冬,关于刚才那件案子,我还有些事想跟你谈。”端起酒杯,心姐准备“”打鸳鸯去。 … 当沈涵晴被灌得头昏眼花之际,席冬的翩然降临无异于神仙驾到,让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冬哥,救命。”平常她视男人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但值此危急存亡关头,那些小事就不必在意了。 沈涵晴一溜烟扑向席冬。 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着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后头赶来的心姐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的席冬变了脸⾊?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夥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藌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着,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着她疲软的⾝子说。 她试着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膛上,赖着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 ⽔喝完,席冬一手指画过她粉嫰的樱,明着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着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満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着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后,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着好奇,他开始⽇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噤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姐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是羞怯而內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亮,却十⾜感,琼鼻、樱,活脫脫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堡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郞。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于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趣兴范围內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头摇、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想着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金单⾝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合喜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着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除⽑,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茸茸的男人。 接着,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耝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着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模特儿时爱美成,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沾面纸,一点一点拭着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満意地看着面膜下,一张⽩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着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机手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着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烦上⾝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着,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着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着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头摇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內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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