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是由亦舒写的言情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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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胭脂 作者:亦舒 | 书号:26685 时间:2017/6/28 字数:8745 |
上一章 第九章 下一章 ( → ) | |
我。 震之余,是深切的悲哀,我做过些什么,以致招惹这么大的羞辱?先是叶世球,后是他⽗亲,都对我表示想拿我做情人。 我别转面孔,但脖子发硬,不听命令。 我想说,这是没有可能的事,但叶成秋不同其他男人,我得另议一个更好的理由。 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提出这么荒谬的要求?自小到大,我把他当⽗亲一样看待,事情怎么会崩溃到今⽇这般局面? 是不是我的错?我太轻佻?我给他错觉? 自始到终,他是我最敬爱的长辈,他在我心目中,有最崇⾼的地位,他是我四季的偶像,不落的太,他怎么可以令我失望? 忽然之间我愤怼填,一股前所未有失落的恐惧侵袭我心,在这世界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真的不能相信人,你最看好的人便要了你的命。 我气得溅出眼泪来。 是,我做人不成功,我尚未成精,我不够成,我不能淡淡的,连消带打漂亮地处理掉这件事。 我从头到尾是个笨女人。 我又用手掩住面孔,我又掩住面孔,我也只会掩住面孔。 我连拔⾜逃走的力气都没有,我头昏。 叶成秋递给我手帕。 他镇静地说:“之俊,你的反应何必太?对于一切的问题,答案只有两个:是,与不。” 他说得很对,我一向把他的话当作金科⽟律,我太没有修养,我必须控制自己。 我抹⼲眼泪,我清清喉咙,我说:“不。” “有没有理由支持这个答案?” 我说:“⺟亲…” “她知道,我昨天向她说过。” 我更添增一分恐惧“她知道?她没有反应?” “她说她早看出来。” 我后退一步。 “之俊,”叶成秋无奈地笑“你的表情像苦情戏中将遇強暴的弱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像个老虫吗,我这么可怕?这么不堪?” 我呆呆看着他,想起幼时听过的故事:老虎遇上猎人,老虎固然害怕,猎人也心惊⾁跳。 在这种歇斯底里的情绪下,我忽然笑了起来。 叶成秋松口气“好了好了,笑了,之俊,请留步,喝杯酒。” 我接过⽩兰地,一饮而尽,一股暖流自喉咙通向丹田,我四肢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人生真如一场戏。该上场的女主角竟被淘汰出局,硬派我顶上。 我终于用了我唯一的台词“这是没有可能的。” 叶成秋笑“你对每个男人都这么说,这不算数。” 我气鼓“你凭什么提出这样无稽的要求?” “我爱你,我爱你⺟亲,我也爱你女儿。之俊,如果你这辈子还想结婚的话,还有什么人可以配合这三点条件?” 我看住他,不知怎么回答,这个人说话一向无懈可击。 饼半晌我说:“你也替我⺟亲想想。” “对我来说,你就是你⺟亲,你⺟亲就是你。” “強词夺理。”我冷笑。 “我一直爱你。” “我需要的是⽗爱,不是这种伦式的情!”我愤慨。 “你言重了,之俊,”他也很吃惊“我没想到你会有这不可思议的念头。” “你才匪夷所思。” 他只得说:“之俊,你看上去很疲倦,我叫车子送你回去。” “我不要坐你家的车子。” 他无奈地站着。 我问自己:不坐他的车就可以维持贞洁了吗?数十年下来,同他的关系千丝万缕,跳到⻩河也洗不清。 我叹口气“好的,请替我叫车子。” 我原想到⺟亲家去,但因实在太累,只得作罢。 这个晚上,像所有意失悲伤的晚上,我还是睡着了。 做了一个奇特的梦。 我与我⺟亲,在一个挤的公众场所,混在人群中。 看仔细了,原来是一个候机室。⺟亲要喝杯东西,我替她找到座位,便去买热茶。到处都是人龙,人们说着陌生的语言,我做手势,排队,心急,还是别喝了,不放心她一个人搁在那里,于是往回走。 走到一半,忽然发觉其中一个档口没有什么人,我掏出美金,买了两杯热茶,一只手拿一杯,已看到⺟亲在前端向我招手。 就在这个时候,有四五条大汉嬉⽪笑脸的向我围拢来,说些无礼的话。 我大怒,用手中的茶淋他们,却反而溅在自己⾝上。 其中一个男人涎着脸来拉我的领口,我大叫“救我,救我!”没有人来助我一臂之力,都是冷冷的旁观者。 在这个要紧关头,我伸手进口袋,不知如何,摸到一把尖刀,毫不犹疑,将之取出,直揷⼊男人的腹中。 大汉倒下,我却没有一丝后悔,我对自己说:我只不过是自卫杀人,感觉非常痛快。 闹钟大响,我醒来。 这个梦,让佛洛依德门徒得知,可写成一篇论文。 一边洗脸我一边说:没有人会来救你,之俊,你所有的,不过是你自己。 我要上⺟亲那里,把话说明⽩。 我大力用刷子刷通头发,一到秋季,头发一把一把掉下来,黏在刷子上,使它看上去像只小动物。 陶陶来了,已夸张地穿着秋装,抱着一大叠画报,往沙发上坐,呶着嘴。 我看这情形,仿佛她还对社会有所不満,便问什么事。 “造谣造谣造谣。”她骂。 “什么谣?” “说我同男模特儿恋爱,又说我为拍电影同导演好。” 她给我看杂志上的报告。 我惊讶“这都是事实,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叫乔其奥?还有,你同许导演曾经一度如胶如漆。” “谁说的?”陶陶瞪起圆眼“都只是普通朋友。” 我忍不住教训她“你把我也当记者?普通朋友?两个人合坐一张凳子还好算普通朋友?” “我们之间是纯洁的,可是你看这些人写得多不堪!” “陶陶,不能叫每个人都称赞你呀。” “妈妈,”她尖叫起来“你到底帮谁?” 我啼笑皆非。她已经染上名人的陋习,只准赞,不准弹,再⾁⿇的捧场话,都听得进耳朵,稍有微词,便视作仇人。 我同她说:“陶陶,是你选择的路,不得有怨言,靠名气行走江湖,笑,由人,骂,也由人,都是人家给你的面子,受不起这种刺,只好回家抱娃娃。名气,来自群众,可以给你,也可以拿走,到时谁都不提你,也不骂你,你才要痛哭呢。” 她不愧是个聪明的孩子,顿时噤声。 “够大方的,看完一笑置之,自问气量小,⼲脆不看亦可。这门学问你一定要学,否则如何做名人,动不动回骂,或是不停打官司,都不是好办法。” 她不服帖“要是这些人一直写下去,怎么办?” “一直写?那你就大红大紫了,姐小,求还求不到呢,你倒想,”我笑“你仔细忖忖对不对。” 她也笑出来。 我见她⾼兴,很想与她谈比较正经的问题。 她伏在我⾝边打量我“妈妈,你怎搞的,这一个夏天下来,你仿佛老了十年。” 我说:“我自己都觉得憔悴。” “买罐名贵的晚霜擦一擦,有活细胞那种,听说可以起死回生。” “别滑稽好不好?” “唉呀,这可不由你不信琊,我替你去买。” “陶陶,这些年来,你的⽇子,过得可愉快?” “当然愉快。” “有…没有缺憾?” “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你指的是什么?” “你小时候,曾问过我,你的⽗亲在哪里。” 陶陶笑“他不是到外地去工作了吗。” “以后你并没有再提。” 陶陶收敛表情,她说:“后来我明⽩了,所以不再问。” “你明⽩什么?” “明⽩你们分手,他大约是不会回来了。”陶陶说得很平静。 “一直过着没有⽗爱的生活,你不觉遗憾?”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你所没有的你不会怀念。” 她竟这么懂事,活泼佻脫表面下是一个深沉的十八岁。 “妈妈,你为这个介怀?” 我悲哀地点点头。 “可是我的朋友大多数来自破裂的家庭,不是见不到⽗亲,便是见不到⺟亲,甚至⽗⺟都见不着,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换句话说,妈妈,我所失去的,并不是我最珍惜的。” 我默默。 “妈妈,轮到我问你,这些年来你的生活,过得可愉快?” “过得去。” “妈妈,你应当更努力,我们的目标应当不止‘过得去’。” “陶陶,你⺟亲是个失败者。” “胡说,失败什么?” 我不出声。 “就因为男女关系失败?”陶陶问。 我不想与女儿这么深切地讨论我的污点。 “陶陶,我很⾼兴你成得这么完美。” 她搭住我的肩膀“妈妈,你不把这件事放开来想,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我強笑地推她一下“怎么教训起我来?” 她轻轻说:“因为你落伍七十年。” 我鼓起勇气说:“陶陶,你⽗亲,他回来了。” “啊?”她扬起一道眉⽑。 “他要求见你,被我一口回绝。” 陶陶问:“为什么要回绝他?” “你以为他真的只想见你一面?” “他想怎么样?” 我看着窗外。 “他不是想领我回去吧?”陶陶不置信地问。 我点点头。 陶陶忽然用了我的口头禅:“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我大喜过望“你不想到超级強国去过定安繁荣的生活?” “笑话,”陶陶说“在本市生活十八年,才刚露头角,走在街上,也已经有人认得出,甚至要我签名。” “电台播放我的声音,电视上有我的影像,杂志报章争着报导我,公司已代为接下三部片子,下个月还得为几个地方剪彩,这是我自小的志愿,”陶陶一口气说下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向⺟亲争取到这样的自由,要我离开本市去⾚条条从头开始?发神经。” 这么清醒这么精明这么果断。 新女。 做她⺟亲,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 “把他的联络地址给我,我自己同他说。”她接过看“呵,就是这个英念智。” 完全事不关己,道行⾼深。 这种态度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自⾝视为太,所有行星都围绕着我来转,一切都没有比我更重要。这,才是生存之道。 我懂,但做不出,陶陶不懂,但天赋使她做得好得不得了。 她拥抱我一下“不必担心,给我。” 陶陶潇洒地走了。 我呆在桌前半晌。 事在人为,在我来说,天大的疑难,到陶陶手中,刃而解。 人笨万事难。 我翻阅陶陶留下的杂志。 写是写得真刻薄,作者也不透露陶陶真姓名,捕风捉影,指桑骂槐地说她不是正经女子。也有些表示“你放马过来告到枢密院吧,”指名道姓地挑拨当事人的怒火。 看着看着,连我都生起气来,一共才十八岁的小女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去?爱捧就捧到天上,爱踩又变成脚底泥,不得不叹口气,有什么不用付出代价?这就是出名的弊端。 但宁为盛名累死,也胜过寂寂无闻吧。 至要紧是守住元气,当伊透明,绝不能有任何表示。他们就是要陶陶又跳又叫,陶陶要是叫他们満⾜,那还得了! 我把杂志全部摔进垃圾桶,本是垃圾,归于垃圾。 今⽇告一天假,我务必要去与⺟亲算账。 ⺟亲在看剧本,⾝为⽟女红星的经理人,她可做的事多得很。 我取笑她“星婆生涯好不好?” 她瞪我一眼。 眼角有点松,略为双下巴,然而轮廓依然在,⾝材维持得最完美。 有一次她说:“没法度,保养得再好,人家也当你出土文物看待。” 真的,连用词都一样:什么颜⾊没有失真,形状有时代感,兼夹一角不缺等等。 她抬起头来“阿一,盛一碗红枣粥出来。” 阿一大声在厨房嚷出来“我在染头发,没得空。” 我笑。 “你来是有话同我说?” 我点点头。 “为了叶成秋?” “他无聇。”我冲口而出。 ⺟亲瞪我一眼“别夸张。” “他向我求婚,多卑鄙。” “之俊,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便是向她求婚,你怎么可以把话掉转来说?” “他以为他有钱,就可以收买咱们祖孙三代。” “诚然,有钱的男人花钱不算一回事,花得再多也不过当召召得贵,但现在他是向你求婚呀。”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娘老也同我来这一套。 好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怈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庒得发⿇,我换个势姿。 忽然听见⺟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亲有⺟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全神贯注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満⾜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你的大方,你终于明⽩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国美…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国美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逆流而上 青舂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冷却 直至青舂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望渴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子还多着。” “但我望渴堕⼊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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