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见某报纸上写的一则消息,就是说人大代表中有一个代表就提出了一些想法,那个委员说,在现在就业不充分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有的大生学都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女大生学或者女研究生找工作更艰难了,因为有些单位考虑到女生有结婚生育的事情会影响自己单位,一旦女生结婚生育了后,单位还要安排人手去顶岗,很⿇烦。在这种情况下,女生难就业也就不⾜为怪了,委员说如果让女大生学或女研究生在生育了小孩后回归家庭,在家里带小孩做家务,把家里安排得井井有条,让她们的男人们出去安心地工作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如果因为这样做离婚率升⾼了那么就增加离婚成本,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女的做家务了男的提出了离婚,那么男人就要放弃几多几多钱财,才能离婚,女的可以得到几多几多钱财,就终于可以离婚了。在这里,我认为这两个建议都是荒谬而又可笑的,是行不通的,为什么呢?
首先,来说说第一个建议,要女生生了小孩后就回归家庭,这本⾝就是一种“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做怪,如果这个女生在工作中是非常出类拔萃的,生了小孩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重新工作了,如果強迫她们回归家庭,这是不是太可惜了?以前她们的种种十年寒窗也⽩费了;如果退一步来说,她们愿意做出牺牲,回归家庭对社会做贡献的话,那么请问,可不可以给这些做出贡献的优秀女生们以适当的报酬呢?钱要给女人本人,不能给她们的丈夫,因为每个人都是有立独的人格的,给多少钱就要以她们的家务的贡献大小来定。我想,如果可以给报酬给那些回归家庭的女人们的话,同样的,恐怕男人们也愿意在家里做家务来获得报酬,让自己家里的出⾊女人去打拼,有的男人在做家务上丝毫也不逊⾊于女人。
用增加离婚成本的方法来降低离婚率,这种把婚姻与金钱挂钩的方法是多么庸俗和可笑,这显示着婚姻的多少无奈啊!若人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情去结婚,这个婚不结也罢,把婚姻和金钱捆绑,让金钱来胁迫婚姻,真让我感到心寒!这么下去,本就谈不上婚姻自由,谁还敢匆匆步⼊婚姻殿堂,这也是婚姻的一种悲哀。
我写这么多,只是想说明有些委员的提议值得思考,如果对的,就采纳;不对,就坚决抛弃。希望大家看了这篇文章后,同时想想,这个委员的提议值得我们思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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