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楼富豪是由金萱写的言情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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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七楼富豪 作者:金萱 | 书号:30872 时间:2017/7/18 字数: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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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 曲蒨在伦敦街道上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就要因为一口气接不上来而嗝庇下,开什么玩笑,就算她要死,也得先将被人抢劫去的⽪包给抢回来!因为琊⽪包里不只装着她这回自助旅行的所有旅费,还有她的护照,以及回程机票,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它。 她从小就乖巧听话,⽗⺟要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就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在她大学毕业那年被安排妥当了,而她还是所有相关人士中最后一个被通知这个消息的。 很生气吗? 其实也不会,因为她知道⽗⺟的所作所为,出发点全是为了她好。 对方是个大她八岁,事业有成、个稳健的男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对她也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老实,一点浪漫幽默的细胞都没有。 她相信他绝对会是个好老公,但问题是她当年只是一个才刚从大学毕业的二十二岁小女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说结婚就结婚,说嫁人就嫁人? 所以为了拖延婚期,她第一次勇敢表达出自己的意愿,说她想继续攻读研究所,因此为自己多争取到了两年的自由。 可是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两年的光转眼间匆匆又过,这回她总不能再搬出想攻读博士学位的理由,来拖延已经延宕了两年的婚期吧? 终于她还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只不过在点头答应的同时,她开口要求希望在结婚前能到英国游学一个月。所以她现在才会在伦敦这数不清的窄巷里钻进钻出,拚命狂追扒走她⽪包的扒手。 呼呼呼…站住…你这个该死的小偷给我站住…混蛋…臭小子…你就不要给我抓到…否则一定叫你吃不完兜着走…该死的混小子… 完全没力气叫喊或叫骂,曲蒨只能边息边在心里咒骂着。她到底是招谁惹谁呀,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真是快要气死她了啦! 风声在耳边呼啸,狂奔的双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曲蒨觉得口有种要爆裂开来的感觉,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来,也不能停下来。 前方的小蚌儿对这里的地形街道极为悉,但是因为腿短的关系,所以即使他一路上左拐右钻的企图摆脫她的追逐,她仍能勉強紧跟住他而不被甩掉。 绝对不能让他从她眼前消失,她一定要将自己的⽪包给抢回来才行,否则她这辈子将会永远失去自主权,以及家人的信任。她一定要把⽪包抢回来才行! 呼呼呼…停下来… 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帮她拦人,她被抢劫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事不是吗?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出面帮她? 呼呼呼…谁来帮帮她?拜托…谁来帮帮忙… 曲蒨心里的哀求还没有乞求完,便突然惊见一个⾼大⾝影从另外一条窄巷里冒了出来,一把将前方小蚌儿给拦抱起。 “啊!”前方小蚌儿惊叫出声。 “哈哈…”⾼大的⾝影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曲蒨心里打了个突,但却没有停下狂奔的双脚,马上毫不犹豫的奔向那个⾼大的⾝影,以及被他圈抱在腋下的小偷。 “把、把⽪包…还给我。”急促的呼昅几乎让她说不出话来,她紧紧的揪住斑大男人的⾐服,息的说道。 “小杰,你又偷东西了?” 低沉严肃的嗓音突然从她头顶上响起,让她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向这名⾝材⾼大的男人。 他有着一双蓝⾊眼珠,黑发,五官鲜明,肤⾊古铜,和她在街上随处可见的“苍⽩”英国人有着明显的不同,感觉好像是亚裔混⾎儿,是个光且极有男人味的大帅哥。 不过他现在的模样可一点都不光,相反的还充満了霾。 “把⽪包还给人家。”他对着被他放回地面上的小偷严肃命令道。 曲蒨记得他刚刚叫他小杰,所以他们俩是认识的? 她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因为看他的表情,似乎对小男生的偷窃行为感到不悦,因此她想要回自己的⽪包应该不是难事才对。她在心里忖度着。 “萧兹哥--”小杰犹豫的看着他,双手紧抓着抢来的⽪包,倔強的不肯还。 “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能再偷东西了吗?你不也答应过我了吗?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我…” “快把⽪包还给这位姐小。” 小杰倔強的抿紧嘴巴头摇。 “小杰,你不听萧兹哥的话了吗?” “我…”小杰用力的头摇,眼泪从他眼睛中淌了下来。“妈妈生病了,没有钱看医生,我需要钱…”他哽咽的低着头,再也说不下去。 男人怔了怔,在小杰面前蹲下⾝来。 “你妈妈生病了?为什么不来找我?”他一边替他拭去脸上的泪⽔,一边开口问道,温柔的模样与刚刚的严厉判若两人。 “妈妈说不能一直⿇烦你,我没有办法才又去偷,我没有不听你的话,你不要生气。”小杰昅着鼻子,以微带哽咽的嗓音说。 “你都叫我什么?” “萧兹哥。” “既然你叫我哥哥,我就是你的哥哥,哪有哥哥不管弟弟的事的,以后有什么烦恼一定要告诉萧兹哥,知道吗?” 小杰昅着鼻子点了点头。 “好了,把⽪包还给人家;带哥去你妈妈那里,我们必须送她到医院去。” 小杰再度点点头,这才伸手将一直紧抱在怀里的红粉⾊背包递了出来。 男人伸手了他的头,接过他手上的红粉⾊背包,转⾝面向曲蒨。 “对不起,我代替他向你道歉。你先看看背包里的东西是不是都还在,如果掉了什么的话,我愿意替他赔偿。”他将背包递还给她,态度诚恳的对她鞠躬道歉。 曲蒨愣愣的看着他,既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伸手去接他手上的背包。她在想,这个男人和小偷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俩应该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关系才对,可是他却为了小男孩向她鞠躬道歉,而且还要去帮助小男孩生病的⺟亲,她被他善良而热心的举动惑住了。 “姐小,你听得懂英文吗?”见她一动也不动的,萧兹·林赛微微的蹙起眉头,再次开口问道。 “懂。”她点头,伸手接过背包, “你看看有没有少什么?”他说, 曲蒨依着他的话低头打开手中的背包,迅速看了一下里头的重要件证,确定护照、机票都还在之后,她稍微犹豫了一下,随即从背包里拿出⽪夹,从里头菗出一百英镑递给眼前的男人。 “这是什么意思?”他沉声问道,脸上有着明显的不悦。 她猜想,他大概误以为这些钱是犒赏他捉到小偷的酬劳吧? “那孩子的妈妈看病需要钱吧?这是给那孩子的,不是给你。”她平静的解释。 萧兹愕然的看着她,一时间呆住了。 这个女人的脑袋应该没有问题吧?她刚刚才被小杰抢了⽪包,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拿钱出来帮助小杰? 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你应该不是英国人吧?”他问。 “不,我是湾台人。” “来读书的吗?” “不,来自助旅行的。” “照理说,你的⽪包被抢应该会很生气才对,因为里面一定都是必须随⾝携带的重要物品和件证不是吗?为什么你不生气,反而还拿钱出来帮助抢劫你的小偷?”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问道,美丽的蓝⾊眼珠中没有怀疑,只有浓浓的不解。 曲蒨眨了眨眼,被他这么一问,自己也呆愣了起来。 对呀,她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可怜小杰的境况吗?不对,她和小杰素不相识,而且他刚刚还抢了她的⽪包,差点把她吓个半死,她可怜自己都来不及了,没道理去可怜他。 那么她到底是发什么神经,居然拿钱出来想帮助他们? 他们?不是小杰,而是他们? 曲蒨看着眼前这个⾼大帅气的男人,突然了解到自己想帮助的是他们两人,而不单单小杰一人,因为眼前的男人虽然善良、热心,但却不像是个有钱人。 他的⾐着看起来有些破旧,头发因过长而随便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脚下穿着的布鞋更是布満了岁月的痕迹,她想他应该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帮助小杰,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拿钱出来帮助他们。 她想完成他的善心,帮助小杰⺟亲顺利就医。这就是问题的答案,只是她可以老实的对他说吗?这样会不会太突兀又太伤人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既然知道了这件事,就应该做些什么才对。”她语带保留的说,接着凝视着他问道:“我做错了吗?” 她的眼睛是黑⾊的,却拥有他前所未见的夺目光彩,美丽得让萧兹·林赛几乎无法直视。 这个女生乍看之下并不出⾊,因为他认识太多比她更漂亮的女生,可是他却从没见过像她一样拥有一对如此明亮、直率,又充満灵双眼的女人。 好漂亮,她真的好漂亮。 “怎么了?”曲蒨被他专注且不知为何愈来愈灼热的眼神,看得有些手⾜无措,尴尬的伸手顺了顺自己的头发, 萧兹微笑的头摇。“要不要一起来?” “嗄?”她闻言呆了一下。 “既然想帮忙就一起来吧!”他对她咧嘴一笑,说完随即握住她的手,拉着她和小杰一起朝小杰指示的方向跑步前进。 风声再度在曲蒨耳边呼啸起来,但说也奇怪,这样被一个陌生男人拉着跑的她,竟然没有一丝一毫害怕、担心,或是茫然的感觉,有的只是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不知为何,她突然有种很強烈的预感,她的人生将会因他而有所改变。 ---- 他的名字叫萧兹·林赛,大她整整五岁,但是不管从外表、谈吐,或者行为上却都完全看不出来。 曲蒨一开始以为他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甚至有可能比她还小,因为他充満光又爱笑的脸,感觉起来就像是个大生学,再加上他爱玩的个,和谈论梦想时流露出来的憧憬模样,更让他像个孩子,所以当他告诉她年纪时,她还真被吓了一跳。 在她的生活中,只认识一个年近三十岁的男人,那就是与她订婚两年的未婚夫张书行,当年她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差不多是这个年龄。 但是该怎么说呢?他们俩的个本就南辕北辙,是完完全全不同类型的两个人。 因为张书行的关系,她一直以为三十而立的男人都应该像他这样稳健,事事按部就班的照着计划表做,不会浪费时间做一些对自己前途或是改善生活无关的事,简直毫无趣情可言。 可是一个与她刻板印象完全不同的萧兹·林赛,却突然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他是一个年近三十,却充満光与浪漫思维的大男孩。 他是一个地下乐团的鼓手,平常除了靠表演钱赚外,还靠写曲,写词贴补家用。他的收⼊并不是很稳定,但是开朗的格和脸上的笑容却从没有因此而改变。 他做事从不设定计划,老是随遇而安、随心所、随机应变,但却活得比任何人都快乐。 他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男人。听小杰说了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他也曾经是小杰第三只手下的受害者,结果他却以德报怨,从此挑起照顾他们⺟子俩的担子,就像他对待自己一样。 抢劫她的人是小杰,结果他却一手揽下所有责任,甚至为了补偿她的精神损失,自愿当她的导游,带她游遍伦敦境內,吃遍所有美食小吃。 一路上他的见多识广与博学多闻更是让她大开眼界。 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个问题,总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才,不应该只是一个没没无闻的地下乐团鼓手,他应该要更显著、更出人头地才对,至少他若去当导游,绝对会是个中的佼佼者。她也亲眼看过他在台上表演时的魅力,就像个天生的巨星一样,他让人完全无法转移目光,就这么不由自主的被他的表演深深惑住。 这样的他照理说早该被星探挖掘才对,但结果却非如此。 总而言之,他应该算是一个怀才不遇的奇男子。曲蒨微笑的思索着。 拿着从M。J。Bradleys买来的美味三明治走向坐在广场台阶上的她,萧兹被她脸上美丽的微笑给住了,不由得站在原地看了她半响,才回过神来出声打断她的沉思。 “你在想什么?” 听见他的声音,曲蒨马上抬起头来,对他漾出一个比之前更加美丽人一百倍的微笑。 怦怦、怦怦… 心跳在瞬间大声的鼓噪了起来。 完了! 他似乎听见这么一个声音从他心底响了起来。 他完了! 那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还伴随着几乎可以吓到人的心跳声。 怦怦、怦怦… 完了,他真的完了,虽然他一直告诫自己不能喜上她,因为她在不久之后就会离开英国,回到原本属于她的家国去,可是他为她心动的感觉却一点也不试曝制。 他是真的爱上这名异国女孩了,这下子真的完了。 “这个给你。”他突然将手中装着三明治的纸袋塞进她手中,然后转⾝道:“我突然想起有件事要做,今天不能陪你了,你自己好好玩,再见。”说完,萧兹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他的突然离去,让曲蒨完全措手不及,连询问明天他会不会再来找她都来不及开口,就已经失去了他的踪影。 瞧他走得这么匆忙,他所想到的那件事一定很重要吧?他这样匆匆赶去来得及吗? 打开手中纸袋拿出三明治,这个从M。J。Bradleys买来的三明治,其实她昨天就已经尝过了,不过因为太好吃的关系,她才会念念不忘的央求他今天再带她来科芬园走一趟。 张大嘴巴用力咬了一大口三明治,曲蒨慢慢的咀嚼,细细的品味,但却发现自己找不到昨天所尝到的美味感觉。 是萧兹买错了三明治的种类吗? 她低头检查手中的三明治,里头包的內馅与她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她又咬了一口… 还是不对,继续咬下第三口、第四口,半晌之后,终于放弃的将吃不到三分之一的三明治装回纸袋里。也许是因为她现在还不太饿的关系吧,她替自己想到了这个答案,还是待会儿再吃好了。 将纸袋收进背包里,拿出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碰触过的旅游书。 下午她该去哪里玩呢?她翻看着旅游书想着,思绪却不由自主的飘向了她的外国朋友。 他还好吧?应该没事吧? ---- 坐在旅馆一楼的沙发上,从早上七点等到中午十二点,曲蒨终于接受萧兹今天不会来找她的事实,颓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出旅馆,开始今天的游历行程。 西敏区、⽩金汉宮前的噤卫军仪式、金碧辉煌的国会大厦和深沉宏亮的大鹏钟都是她今天游览的重点。 英国的圣地西敏寺,原本是她最期待去的地方,但因为临时少了萧兹的陪伴,对英国吏只知⽪⽑的她,到了那里大概也只会被那一堆陵墓、礼拜堂、名人冢和纪念碑搞得七荤八素,所以她决定等改天萧兹有空陪她时再去逛。 灰蒙蒙的天空,游人如织的街道,宏伟壮观的建筑,美丽的林荫大道,还有弥漫街头的浓浓咖啡香,英国伦敦给她的感觉始终如此浪漫,一如她第一天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感受。 只是景⾊依然浪漫,心底那抹无法言喻的感动却已不知所踪。它们昨天明明还存在她心中不是吗?为何只隔了一天而已,她的感受会变得如此之多? 她轻叹一声,终于向自己承认这是因为⾝边少了一个人的关系。 习惯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在萧兹出现之前,她明明就很享受一个人旅行的感觉,可是才让他陪自己几天而已,现在少了他陪伴,不管做什么她竟然都有种孤单与苍凉的感觉。 昨天中午的M。J。Bradleysl二明治之所以感觉不到之前的美味,是因为少了他妙语如珠的佐料,与三明治本⾝无关。 唉!不知不觉间又轻叹了一口气,曲蒨背起背包站起⾝来决定去找小杰,看看他妈妈的⾝体有没有好一点。因为现在的她完全没游兴,与其浪费时间走马看花,不如做些比较有意义的事。 唉!再度轻叹一声,她提起精神朝地铁站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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