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杀明是由拉丁海十三郎写的架空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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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锦衣杀明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 | 书号:38693 时间:2017/8/20 字数: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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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与一⺟ (0210) 【今天的第二更送到!】 马世龙既然如此慡快,徐兴夏对他的恶感,也就完全消失了。对方的骄傲,应该是与生俱来的,一时间很难改变。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就要比别人⾼得多。他们拥有的资源,拥有的机会,都要比别人多得多。他们和别人付出同样的努力,得到的汇报,也要比别人多得多。 好像戚继光,好像俞大猷,他们都不是从小兵开始⼲起的。戚继光更是直接从卫指挥佥事的位置切⼊。这可是正四品的官职啊!从他出生的时候开始,就注定他要比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人都要过得好。只要他创造出一点点的功绩,就可以被上头注意到。如果他从小兵开始⼲起的话,估计就没有戚家军了。 其实,另外一个抗倭将领俞大猷的功绩,一点都不比戚继光差,当时就有“俞龙戚虎”的说法。可见,俞大猷的军事指挥本领,要比戚继光更強。只可惜,俞大猷的出⾝,实在是太低微。他的老子,只是一个小小的百户而已。和卫指挥佥事,相差太远,简直不值一提。从百户开始奋斗的他,即使是⽇后有相同的功绩,无论是声望还是人脉,都本不能和戚继光相比。 如果是在前世,徐兴夏或多或少,都会有仇富的心理。只要是别人过得比他好的,他都有可能看不顺眼,都有可能在背后眼红。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的很多看法,都已经改变了。羡慕嫉妒恨,是没有用的。无论你怎么羡慕嫉妒恨,都无法改变现实。想要改变现实,唯有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 你只有做得比别人更好,数倍的好,才有机会出人头地。别人杀几个鞑子,就是丰功伟绩,就可以大肆吹嘘,自己杀几十个鞑子,可能都没有人注意到你。这就是区别。你可以不満,你可以仇视,你可以反抗,但是,现实还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微微平复了心情,徐兴夏将龙翔弓给刘闯,不动声⾊的说道:“马世兄现在应该是舍人吧?不知道马世兄属于哪个卫所?” 所谓的舍人,就是副千户以上的职位继承人。卫所的军官,都是⽗死子继的,除非是没有儿子,家里的男丁都死绝了。但是,千户以上的军官要袭职,必须到朝廷兵部接受考核。只有考核通过了,才能正式袭职。这些准备替职的人,有个专门的名称,就是舍人。至于百户以下,没有人关心,⽗死子继,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马世龙落落大方的说道:“不错,我的⽗亲,乃是宁夏后卫的卫指挥佥事。三年后,我的⽗亲致仕,我就可以袭职了。” 徐兴夏点点头。如此说来,应该就没错了。这个马世龙,就是后世那个在辽东做得不错的马世龙总兵。他在辽东做得不错,后来回到宁夏镇担任总兵官,同样做得不错。在贺虎臣战死以后,就是他一个人单独挑起宁夏镇的大梁,屡屡挫败鞑子的南犯,只可惜,他的寿命不太长,在崇祯七年就去世了。 这样的人物,徐兴夏自然是想主动的结一下的。无论是什么世界,多一个朋友,都好过多一个敌人。马世龙这样的人物,⽇后肯定是要飞⻩腾达的。自己主动的和他好,当然不是为了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而是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指点他一下,从而影响历史的走向。这就是作为穿越者的优势所在。 马世龙在辽东,是犯过比较严重的错误的。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马世龙误信自后金逃归的“降虏生员”刘伯镪的话,派宁远中协副将鲁之甲为主将,参将李承先为前锋率领4个营(车炮营一、铁骑营一、⽔营二)7000战兵偷袭耀州。他的意思,是准备通过这一次战斗,剪除后金鞑子的侧翼,削弱大金国的实力。 然而,由于关宁军都是没上过场战的新兵,花了3天还没有搭好浮桥,大大的耽误了进军的时间。后金当时在耀州有一个牛录的无甲旗丁和妇孺,还有牛录额真屯布鲁的100战兵,得知明军消息后,屯布鲁和战兵连夜埋伏在官道两旁,等明军⼊夜到达时,让城中妇孺举火敲锣打鼓,明军人马疲乏后,屯布鲁突然从两侧杀出。 因为黑暗中不知敌人多少,明军在慌中崩溃了,先逃一步的骑兵为了防止敌人追击,竟然扒断了浮桥,导致了更大的伤亡。此战后金斩首四百级,包括鲁之甲与李承先,缴获铁甲700副,战马600匹,史称“柳河之败”战后马世龙被参劾,便称病离任。一直到崇祯二年,鞑子⼊塞,他才又被重新启用。 可以这么说,柳河之败,是马世龙人生中的大巨污点。这一战的后果很严重。明军自己的实力被削弱了,后金鞑子的实力却增強了。大量的武器盔甲落⼊后金鞑子的手中,直接就被后金鞑子转化为战斗力了。如果有人提点马世龙一下,不要轻信那个刘伯镪的话,就不会有柳河之败。没有柳河之败,明军就能获胜,后金鞑子的实力,就会进一步的削弱。 事实上,明军犯的错误越少,后金鞑子的实力就会越弱。后金鞑子的崛起,是建立在明廷自己严重失策的基础上的。无论是战略上的,还是战术上的,明廷都犯了太多的错误,等于是⽩⽩的将崛起的机会送给大金国。如果明廷没有犯下这么多的错误,稳扎稳打的话,最终,整个大金国,肯定会被明军慢慢的绞杀致死。 徐兴夏友好的说道:“如此说来,三年以后,马世兄就可以大展拳脚,建功立业了。不知道马世兄是准备在宁夏镇就职,还是准备到辽东去?又或者是宣府、大同?” 马世龙头摇说道:“我还没有想好。” 徐兴夏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在当时,辽东的情况,并不算严重。努尔哈⾚的七大恨,在明廷看来,本就是笑话。估计万历皇帝也没有放在心上,该⼲什么还是⼲什么。后金鞑子的致命威胁,要等到萨尔浒大败以后,才会真正的表现出来。如果萨尔浒大败,马世龙估计会选择辽东场战。 这时候,刘闯已经将豹⽪完整的剥落下来了。这一张豹⽪,质量还是极好的,只有两个不起眼的小洞。被⾼明的匠人处理过后,别人一定看不出来。估计给孙大坤以后,他也会相当的満意,五万两稳赢的酬劳,是铁定跑不掉的。至于豹子⾁,自然是没有人要的。豹子⾁其实不好吃,还不如牛⾁羊⾁呢! 马世龙朝徐兴夏点点头,告辞离开。 徐兴夏随口问道:“马世兄这是要去哪里?” 马世龙说道:“当然是去寻找另外一头金钱豹了。” 徐兴夏有点惊讶的说道:“你知道贺兰山还有金钱豹?” 马世龙若无其事的说道:“贺兰山总不会只有一头金钱豹吧?” 徐兴夏盘算片刻,感觉自己的时间,还算充裕。如果能够和马世龙加深一些了解,应该是好事。这个马世龙,还是有点远大志向的,精忠报国的热诚,比袁崇焕恐怕还要胜出一筹。这样的人才,不能浪费了。如果有自己的不经意的指点,马世龙⽇后的前途,应该会更加的远大。这对于⽩⾐军的发展,是绝对有好处的。 想了想,徐兴夏不动声⾊的说道:“马世兄,我陪你走一遭吧!” 马世龙没有拒绝。事实上,他对徐兴夏也有好感。一个小小的百户,竟然有如此厉害的箭术,的确罕见。对于箭术⾼手,他是很乐意和对方往的。何况,据他了解到的情况,这个徐兴夏,在杀鞑子方面,更是毫不含糊。对于这样的英雄人物,马世龙也有強烈的往的意愿。他点头说道:“好!咱们走!” 五人一起上路,向贺兰山的西侧走去。铁柱泉的马家,距离贺兰山的虽然遥远,对贺兰山的悉程度,却不在徐兴夏之下。没办法,别人是大家族,各种各样的人才都很多。比如说,马世龙⾝边的两个老仆,就是一流的弓箭手。他们不但是一流的弓箭手,还是优秀的猎人,一路上,都是他们在查探金钱豹出没的痕迹。 果然,在贺兰山的西侧,他们很快又发现了一头金钱豹。之前被徐兴夏死的,乃是一头公的金钱豹,这次发现的,却是一头⺟的金钱豹,正是应了一句古语,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与一⺟。这一次,徐兴夏没有出手,将机会完全让给了马世龙。马世龙也不客气,弯弓搭箭,向金钱豹过去。 “嗖嗖嗖!” 马世龙的箭术的确不错,又快又准。可是,银翼箭的杀伤力却有一点小问题。金钱豹的表⽪,还是比较坚韧的,柔软而有弹,一般的箭头,如果没有⾜够的力量,不容易穿透。结果,金钱豹在中箭以后,还能立刻远遁。幸好,马世龙的放箭速度很快,连续了三箭,才将凶悍的金钱豹杀死。 【求订阅!看盗版的朋友,可以支持几个订阅吗?呜呜呜,没有钱吃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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