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杀明是由拉丁海十三郎写的架空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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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锦衣杀明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 | 书号:38693 时间:2017/8/20 字数: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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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0457) 【今天的第一更送到!】 陕西行都司,甘肃镇,甘州城。 甘州城就是后世的张掖,位于甘肃镇的核心地带。东到最东面的凉州,西到最西面的嘉峪关,距离几乎相等。当时的兰州,还属于陕西省的直接关系,不属于甘肃镇。这也是它被选中,作为甘肃镇总兵官衙门住所的原因。陕西行都司的衙门驻地,也在这里。整个甘肃镇,也只有这么一座城镇稍微像样。其他的什么肃州城、凉州城、永昌城、西宁城、古浪城、山丹城等地,都是很荒凉的。 如果要在大明的九边重镇当中,选择一个最破烂的边镇,绝对非甘肃镇莫属。由于这里的民情复杂,大量的少数民族互相混居在一起,相互间的矛盾很深。时不时的,又有外来的鞑靼人洗掠,导致这里的生产生活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又有风沙不断,气候⼲旱,耕地稀少。粮食肯定是不能自给自⾜的。军户的逃亡情况,也肯定是最严重的。放眼看过去,到处都是一片的荒芜,毫无生机。 无论是陕西三边总督,又或者是朝廷,只要提到甘肃镇,都不得不暗暗的头摇。在大明朝的历史上,甘肃镇从来都是只有投⼊,没有产出的。而且,需要投⼊的钱粮数字,还十分的大巨。不要说别的,每年光是维护道路的费用,就是一笔巨额的资金。还有治理风沙,开挖⽔井的费用,也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很多人都感慨,这里本就是一个无底洞啊,不知道需要往里面填多少的东西。 其实,祁连山下面,也是有一条绿⾊走廊的。这就是著名的河西走廊。河西走廊可以种植粮食,可以豢养牲畜。著名的山丹马,就是在河西走廊出产的。单纯从冲锋的角度而言,山丹马要比***马更加的优秀。但是,跑长途就不行了。只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条绿⾊的走廊,似乎一直都没有真正的利用起来。生活在这里的民众,每天看到的,只有荒芜的野外,以及満天飞舞的风沙。 早上时分,甘州城內外一片的萧杀,马蹄声持续不断,好像是一阵阵的门类滚过。正好天⾊沉沉的,好像是要下雨一样。其实,甘肃镇是很少有机会下雨的,沉沉的天⾊,从来都是摆出来给人看的,没有实质的效果。伴随着阵阵的雷声,大量的鞑靼骑兵,将甘州城的里里外外,都围困的⽔怈不通。在这些鞑靼骑兵的外面,还有一些零散的明军士兵在维护秩序。 甘肃镇的明军,扣除掉空额以后,怎么也有三四万人,还有十几万的军户家属。这么多的人,鞑靼人不可能全部杀了。如果是以前,单纯为了抢掠的话,鞑靼人将明军杀掉,又或者是杀掉没有用的人,将有用的壮丁和年轻妇女带回去自己的部落,作为奴隶,那是毫无问的。但是这一次,鞑靼人准备长期占据甘肃镇,就必须改变以前的做法了。一味的杀人,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为了长期的占据甘肃镇,鞑靼人采取了相对温和的措施。他们利用投降的明军⾼官,将不同的明军混编起来。原来的军官,不再带原来的士兵。原来的士兵,也不跟随原来的军官。但是,战兵和卫所军的编制,还继续保留。当然,那些不听话的军官,又或者是试图反抗的军官,都被杀掉了。只有极少数的军官,悄悄的跑掉了,不知所踪。鞑靼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进攻宁夏镇。 众所周知,鞑靼人是没有攻坚能力的。嗯,准确来说,是没有很強的攻坚能力。因为他们的步兵数量太少,攻城器材的数量也不够。使用骑兵攻城,这是很愚蠢的做法,很容易招致大量的伤亡。但是,在拿下甘肃镇以后,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了。甘肃镇的明军,就是最好的炮灰。鞑靼人准备驱使投降的明军为前锋,作为攻坚的步兵主力,同时携带攻城器材。而鞑靼人的骑兵,则在后面庒阵。 快要中午的时候,李懋桧和李国臻等投降鞑靼人的文武员官,都耷拉着脑袋,进⼊甘州城的总兵官衙门。这里,已经被莫⽇占据,成了他的临时行辕。行辕的外面,清一⾊的都是鞑靼弓箭手。这些鞑靼弓箭手,都是莫⽇亲自训练出来的,战斗力极強。对于那些到来的明军降将,他们都是一脸的鄙视。 片刻之后,一群的鞑靼人,簇拥着一个⾝材魁梧的中年人过来。这个中间人的⾝上,披着一件金⻩⾊的盔甲。在盔甲的下面,还有一件金⻩⾊的罩袍。罩袍的外面,赫然有一条飞舞的金龙。这样的装扮,很有点中原皇朝皇帝的样子。这种明⻩⾊,还带有金龙,的确是只有皇帝才能穿的。他,就是鞑靼人的箭神莫⽇了。 由于本⾝实力的強大,莫⽇已经逐渐的从庄秃赖所部脫离出来。他和他的部落,都需要一个立独的生存空间。显然,北方,是没有那么大的区域给他了。他的目光,只有盯着南方,盯着大明朝的西北部。他觉得,⻩河的两岸还算不错。如果他能够控制甘肃镇、宁夏镇、固原镇甚至是延绥镇等地,应该有不错的发展空间。 走路的时候,莫⽇的左脚,似乎有点不平衡。尽管他极力的掩饰,眼神锐利的人,还是能清晰的看出来的。不知道內情的人,还以为莫⽇是坠马受伤了。对于骑手来说,坠马受伤,真的是很平常的事。就好像是后世开车的人,一点小车祸都没有出现过的,极少极少。然而,知道內情的人,却不敢轻易的说出来。 因为,莫⽇的脚,的确是坠马受伤的。然而,他不是自然坠马,也不是意外坠马,而是因为战马被徐兴夏死了。那天晚上,徐兴夏的那一箭,中的正是莫⽇的战马。猝不及防的他,一下子没注意到,结果就被战马给庒伤了。幸好不是特别的严重。可惜,经过萨満巫医的治疗以后,依然是留下了后遗症。 当然,莫⽇已经很幸运了。须知道,当时徐兴夏的黑羽箭,只要向上三寸,他这个箭神,就要完蛋了。直到现在,莫⽇依然保留着那一枚可怕的黑羽箭。他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黑羽箭的主人,是一个可怕的恶魔,自己必须不遗余力的将他除掉。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恶魔的力量,肯定会越来越強的。 这一次,莫⽇大举南下,就是抱着复仇的目的到来的。他不但要为自己的部落谋求一片良好的生存空间,还要将徐兴夏千刀万剐,粉⾝碎骨。徐兴夏,现在已经是他心头的一片影。如果他不能打败徐兴夏的话,他和他的部落,都休想有更好的出路。说不定,在以后的⽇子里,还会遭受到徐兴夏的毒手。 莫⽇进⼊大厅,冷眼横扫,看到那些明军降将都来了。他的內心,绝对是鄙视这些家伙的。为了活命,居然背叛了自己的家国,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只有被人鄙视的份。如果是以前,莫⽇早就大手一挥,下令将他们推出去斩首了。他连见都不想见他们。但是,为了作战的需要,他暂时还要利用他们。 在明军的所有降将里面,到来最早的,乃是原来的甘肃镇总兵官刘凤喜。他是一个大胖子,⾝⾼不到五尺,体重却超过两百斤,以致整个甘肃镇,连适合他的盔甲都没有。因此,他从来都没有穿过盔甲。既然没有盔甲,他也就从来没有亲临过前线。这次鞑靼人来袭,他被吓破了胆,很快就下令举手投降了。 甘肃镇没有巡抚,就以刘凤喜的官职最大了。刘凤喜没有什么本事,就是善于察言观⾊,他无意中发现莫⽇眼神里的杀意,顿时浑⾝一凛,感觉到自己的前景相当的不妙。好在,莫⽇眼神里的杀意,一闪而逝,他才慢慢的安心下来。然而,那一缕的若隐若现的杀意,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诸位,我是怀着莫大的善意到来的。因此,诸位不要紧张,不要害怕。只要诸位诚心诚意的和我写手合作,我可以保证,各位的荣华富贵,金银珠宝,一点都不会比以前少。”莫⽇笑眯眯的说道。和很多的鞑靼人⾼层一样,莫⽇的汉语,也说得相当的不错。在这次南下之前,他又专门菗时间练习过。 “我等都深感大恩,原为汗王效力。”李懋桧急忙献媚说道。 “好了,时间紧迫,正事要紧,咱们就不说废话了。现在,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徐兴夏。我们这一次,必须将徐兴夏和他的⽩⾐军,都全部消灭掉。我们必须将宁夏镇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对于攻打徐兴夏,有什么好的建议?”莫⽇扫了所有人一眼,开门见山的说道。 【求订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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