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动词—红鞋的血咒是由西岭雪写的综合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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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爱是动词—红鞋的血咒 作者:西岭雪 | 书号:39223 时间:2017/9/5 字数:7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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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娃娃⾝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一碰,就会汩汩流出红⾊的体… ⾎娃娃 耶马 楔子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种娃娃,芭比娃娃、糊娃娃、露娜娃娃…更多的不知品牌,却同样被女孩子们奉若至宝,收蔵在枕边书桌上,⽇⽇把玩。 浅凝的屋里,却几乎有着这所有种类的娃娃,虽非正品,却一样匠心独具、精雕细琢。 她在网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娃娃店,专门出售真假难辨的赝品,因为物美价廉,生意颇为红火。几乎每一个分类下的娃娃都供不应求。只除了,有一类由她自己精心设计的娃娃,售出无几。 她们,同样拥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嫰细滑,有着真人的感触。⽩晰的面容,柔软的四肢,⽔旺旺的眼睛,柔顺的长发。按说,全是上品。可是每一个娃娃的⾝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里面似有什么机关似的,一碰,就会汩汩地流出红⾊的体。 她管她们叫做:⾎娃娃。 宁静的夜里,屋里散发着隐隐的霉味。依然只点一盏老式油灯,浅凝坐在灯边,专注地制着娃娃,嘴里,轻轻昑唱着催眠的曲调。时不时,她会菗出左手来,摇动一下⾝后的婴儿,面⾊祥和。 灯光扑闪,婴儿里,几只⾎娃娃整齐地躺在一起,面目狰狞。 1 一天,两天,三天…仅仅十天,那个帖子⽔涨船⾼,已经翻至第五十九页。 殷以商坏坏地笑着,一页一页翻阅下去。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女人,飘逸脫俗,不染烟尘,却从每一个细胞里,透出深深的忧郁来。 她走路很轻,终⽇只穿一件纯⽩的棉布睡裙,长发直直地垂下,让人从任何角度也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初遇在人声鼎沸的商场前,他一定会把她当成一个女鬼。 而事实上,除了初遇,她此后的行为也当真象极了一只女鬼。 她只在深夜才出门,先扔掉大袋的垃圾,再去24H的快餐店打包回全天的食物。有时,还会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转角处一个冷僻的辅子买一点煤油。 她的菜谱殷以商研究过,看不出丝毫的喜好与规律,似乎店里还剩什么,她就要什么,绝不挑剔。如果一定要有所发现,那就是,她的饭量相当惊人。 殷以商还从未见过这样大胃的女人。他年纪轻轻,就接手了⽗亲的家纺公司,⾝边一直美女如云,哪一个不是娇滴滴地特别在意自己的⾝材,每每用餐,都会扭捏着不肯多进食,唯恐一星点肥⾁也会毁掉了她们窈窕淑女的声名。哪里会象她?一天的食量,光主食就有五六份。 那个帖子的帖主正是殷以商。说不上是什么心理。或许是因为她太过神秘,他太急切地想要揭晓答案,却又没有学会放下所有矜持去贸然打扰。 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初来这个坛论,他殷以商殷大老板的魅力在这里起不到任何作用,发帖无人响应,回帖也得不到回应,处处显得格格不⼊,很受排挤,才想借了这随机的灵感,大炒一把人气。 他是殷以商,他怎么可以忍受自己不是焦点? 于是,他站在自己新抢租下来的简陋居室的台上,用⾼清晰的数码相机拍下了她的窗口。那个终⽇被厚厚的⽩⾊穿帘屏敝的窗口。 照片,是傍晚拍的。那天正好有雨来,天上的云朵很厚重,黑庒庒地离地很近,那种沉闷的调调庒抑住了整幅画面。 他说,这是一个古怪的居室,从来没有见过窗帘被揭起过的时候,也本没有听到过里面有过任何响动。但楼下的邮箱,每天都会有人塞进东西。第二天再看,却又空了。到了傍晚,又会重新被塞満。 这里,究竟住着什么样的人呢? 他当然全然隐瞒了他的跟踪和她的出行,并且在行文间添油加醋,以增加其间诡异的气息。 坛子里的人们炸开了锅,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里应该住着一个深居简出的作家。因为只有作家,才会既不喜外出,又与外面的世界保持频繁的书信联系。 有人说,这里应该关着一个精神病人,没准那些邮递物都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信。 也有人说,笨,你们真笨,全部被忽悠了!这间屋里本没有人住,只不过是楼上或者楼下哪一家空出的房产而已。至于信箱,它的主人习惯了留这个号码,所以只用这个信箱来通信。 帖子是在第二十七页开始进⼊正题的。 终于,有人要求楼主提供详细地址,要组建一个小型的敢死队,去一探究竟。这个提议,居然一呼百应,一时间掀起了一个小小的⾼嘲。 那之后,便是千遍一律对帖主千呼万唤的期待。甚至,有人开始按捺不住,开始对这座城市每一个破陋的社区进行排查,企图在楼主回复之前,就找到照片里的小楼所在。 殷以商应该是欣慰的,他终于再度成为了焦点,他的⾝影,如此被人期盼着。然而,他却开始坐立不安。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她虽然依然神秘,对他,却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无论这门里蔵着什么,他都不可以让别人捷⾜先登。 所以,他终于在一个傍晚,敲开了那扇门。 2 您好,他说,我是来送快递的,请问是商萌萌姐小吗? 浅凝眯起眼,细细地打量着面前的男子,突然来的光亮让她一时还无法适应。 她低了头,没有作答,只转⾝回到桌前,给他让出了一个小小的⼊口。 他识趣地跟了进来。 关门。她说。声音很轻,也很冷。 书桌、婴儿、沙发、杂物架、几只装満布块的竹筐…整个屋里暗嘲。 电灯开关明显坏掉了,灯在灯盏里费力地挣扎着微弱的光亮,将周边的物什照得影影绰绰。 最令殷以商惊奇的是,这样的屋子里,居然会有一台电脑,一台开着的电脑。 一段时间的离开,使电脑已经黑了屏。殷以商轻轻地摇了摇鼠标,屏幕上,却渐渐浮现出一个帖子,一个由他发表的,唯一火爆的帖子。最后的回复正出自他的ID,他说:无论如何,我都会给大家一个最终的答复。 心下一寒,脊背上突然感受到一丝凉凉的目光。 猛然转⾝,她却仍在安静地制着手里的娃娃,岿然不动。 3 后来殷以商怎么也想不明⽩,那天究竟还发生了什么? 他明明以一个快递员的⾝份进⼊了浅凝的家,最后,怎么却在那张破旧的二手沙发上,与她纠在一起。 究竟是谁引勾了谁?还是,情到深处,⽔到渠成? 一切的一切,纷纷,记忆碎成了浅凝剪下的布条,零落不堪。 他只记得她披散的发,离的眼,火热的。她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似着了火般歇斯底里地狂疯动;她静的时候,连时间,也停止了呼息。 前所未有的心动。 仅仅是回想,却又令他⾝体的某一部分蠢蠢动。 摸出机手,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他一人躺在沙发上,⾝边,已没了她的⾝影。 她是照例外出了吗? 一个鱼跃,他坐起⾝来。 桌上,留有一只刚刚制完成的娃娃。精美的面容,甜美的笑意。真是个尤物。 忍不住就伸手一摸,一丝鲜⾎却顺着她角汹涌而出。 啊—— 没有丝毫准备地,他骇在了那里。 4 殷以商自然没敢在帖子里道出这段遇,他怕会被数不清的板砖砸来,横遭惨死。 踌躇着把帖子翻到最后一页,却看到自己的ID已有回复: 她是一个终⽇呆在家里做手工娃娃的女孩,在淘宝上有一家店。因为货赶得紧,所以不太有时间外出。邮箱里的信件,大多是她订购材料的包裹单,也有一些不习惯网上购物的客人邮来的汇款。 ——也许这个真相让大家失望了,但现实总是这样,世界上哪里真有什么鬼怪神仙,这件事情至少让我们明⽩,任何诡异的表相,在现实中,终归有一个毫无创意的答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做的娃娃相当精致,感趣兴的朋友可以去她店里看看… 后面是网址。 而回复时间,却正在几秒钟之前。 5 随着真相的揭晓,这个帖子便失去了神秘与新鲜,逐渐被人遗忘。人们更多的注意力,则转移到这座城市近期大增的失踪案件上去了。 网友们烈地讨论着那些失踪者的命运走向。因为失踪最多的是女童,有人猜测是有一个贩卖人口的集团⼊驻了这座城市。她们应该是被卖进了无法生育的富人家庭。更多的人表示反对。因为自古以来,被买卖的儿童多半是男。而女童?养大成人再卖⼊青楼?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基本上很不靠谱。那么,很有可能是拐去进行器官移植易了,或者,从小畸养,进行特殊的非法演出。 更有人为了证实其可能,将几年前与失踪有关的那则旧帖也翻了出来大加炒作。 大致是说某某地方,有些女孩即使是在大商场的试⾐间里,也会突然失踪,亲友花尽数十年时间也无法寻访到踪迹,若⼲年后,在一个畸形人演艺团体的演出中,却认出了自己失踪了的亲人。 殷以商对此不以为意,他的全盘心思,都用在了那个叫浅凝的女人⾝上。 他们已有过了最亲密的接触,他该是她最亲近的人了吧。可是她对他,却还是那样晴不定。 每天的鲜花牛,都无法轻易敲开她的门,一个月里,她似乎只在那特定的几天里,才有心情接见这个执著的仆人。而只要她肯接,她便是狂野的,致命地给予他全部惑。只是除了⾝体的纠,她对他却是那么吝啬,甚至连微笑,也不原意施舍。 他请她搬去他的豪华别墅,她不置可否。他邀她共进晚餐,她却当着他的面打开准备好的便当,默默进食。他送她华丽时尚的⾐物,她照单全收,一转眼,却被她一一剪碎,改造成娃娃⾝上的礼服。而她自己,仍旧穿着那一成不变的⽩⾊睡裙。 有一次他无意间打开了她的⾐柜,一时间呆在了那里。大大的柜橱里,居然只挂了几件款式一模一样的睡⾐,再也没有其它的⾊彩。 很多时候,殷以商并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他也很懊糟——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怪人呢?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是啊。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殷以商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思绪,便顺理成章地飘回了初遇的那一天里。 那些⽇子,家纺商城里的生意很是冷清。殷以商大手一挥: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把那些做家纺用的边角料全部摆到花车上,推到店门口低价促销掉,先赚点人气再说。当然,促销的消息是先从报刊电视和网络这种种媒体之上同时散发出去的。 就这样,他看到了她。 这怕是她几个月来唯一一次⽩天出门吧。这么微薄的机会,却被他撞到,并且为之昅引,这不能不说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既是天意,还有什么可抱怨呢?这样去想,便又坦然。 之后,他似乎恋上了这种追忆。他习惯地开始收集与她相处的每一点滴快乐与美妙的时刻,而将那些冷遇,统统赶出脑海里。这样,当他回味,他也是幸福的,温暖的。他会觉得他的爱情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神奇。如此如此,无法抗拒。 他曾经设想过她应该是一个受过伤害的女人,他应该替她请个心理医生。而最终的结果是,他为她,催眠了自己。 6 他与她的关系,终究还是与外面的世界扯上了联系。 那是一则报道,说是据可靠消息,最近失踪案件中的孩子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在失踪时,都带着一只会流⾎的娃娃。 ⾎娃娃? 殷以商读到这里,一个零,一股寒意弥漫了全⾝。 他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她的家门,敲了半天,却没人响应。 突然想起,是深夜了吧,她应该在快餐店才对。 到了店里,却被告知她刚刚离去。刚想追出,却突然返⾝,问起:那位姐小今天买了些什么? 7 桌上、地上、沙发上,铺満了便当,浅凝哼着催眠曲,仔细地将方便筷一一摆好。 九十九份便当呵,这将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好在快餐店的老板讲信用,从不对她偷工减料。 好在,这般的疲累,也总该有个结束。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好上路。 她轻轻地哼着,面⾊忧郁。 嘻嘻哈哈的笑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摇篮里推得満満当当的⾎娃娃逐一站起,排成整齐的队列走到各自的餐盒面前。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妈妈带你找到回家的路。 她轻声昑唱着,却掉下泪来。 8 好不容易砸开门,殷以商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浅凝的屋里,已是零不堪。早些天卖出的那些⾎娃娃,不知何时又全部回到了这里,被浅凝排列出奇怪的队伍。每一只娃娃的面前,都放着一份食物。而那个苍⽩忧郁的女人,正垂着泪,象一个温柔而贫寒的⺟亲一样,在照顾“孩子”们进食。 娃娃们一动不动,夜,令人发狂地静着,浅凝轻飘的歌声便更显诡异。 浅凝,你…你怎么了? 殷以商打着寒颤,却终于问出了口。 浅凝停了下来,淡淡看了他一眼。 九十九只,花费了我三年的时间啊。今天最后一个客人收到了她的娃娃。这都要感谢你的成全。 我?我怎么了? 是你的那个帖子,让我一直冷清的⾎娃娃生意热销了起来。要不是你,九十九个符合条件的买主,我该要等到什么时候? 浅凝,你在说什么? 她却不去回答,只剥落了⾝上的睡⾐,再次,向他展露了雪⽩了体。 不…不要,浅凝,我不要我们再这样下去。我… 她却并不理会,轻轻拿起餐桌上早已放好的一柄尖刀,向自己腹小上划去。 啊—— 殷以商轻呼出声,却是来不及了。 一滴、两滴鲜⾎冒出,却瞬间凝在了伤处。没等他多想,她又将刀向下深深按去“哗啦”一下,是⾎⾁分离的声音。 殷以商忍不住想闭眼,却眼睁睁地看到她腹小处的⽪⾁已被翻开,显露出一个大大的窟窿。鲜⾎,似中了盅术般,从那个大巨的洞口仓皇逃离。 守着我,不要惊动孩子们。她说,只需一刻钟,我就会醒来。 她忍着巨痛,咬牙向他说道。 千万别警报,求你。电脑桌上,有你的一封信。当你看完,我就会醒来,相信我,我不会有事的。 殷以商哪里还有心思听她言语,双膝一软,跌倒在她⾝旁,正好接住了她温暖腥热的⾝体。 9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殷以商终于再度有了意识。他看着地上大片的⾎迹和怀里⾎迹斑斑的女子,忍不住想吐。泪,毫不自知地倾怈出来。 摸索地爬到电脑桌旁,展开信。他第一次看到浅凝清浅的字体。 五年前的某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孩子。一个被強暴而生下的所谓孽种。我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我只剩她,我的孩子。而我最终,却将她也弄丢。你无法想象我当时的绝望与心痛。 是的,我可以再去随便寻找一个男人,重生新下一个健康的孩子。可是,这对我没有用,任谁,也比不上我那可爱聪明的女儿,我此生唯一的挚爱。 幸而,我找到了它,古老的寻魂术。它教我学会了制作巫蛊娃娃,并将她们送到条件相符的孩子们手里。它告诉我,巫蛊娃娃会为我带来九十九个女童的灵魂。在此期间,我必须尽量减少与外人的接触。而第一个主动找到我的男人,便是巫神派来成全我的男人。只有和他,我才能孕育一个新的载体,与九十九个灵魂一起,重新寻回我早夭的孩子。我要她重回我的腹中,重新经历十月的孕育,将她带回我⾝边。 殷以商,那天当你敲开我的门,我就知道,你便是巫神赐给我的那个人。我本应感恩戴德,可是,请原谅我对你始终冷漠。因为我不能爱上你,在巫毒的教义里,只有唯一的,彻底的,义无反顾的爱,才是寻魂术的索引。任何其它的爱恋,都会让我前功尽弃。不仅我的孩子不再愿意回来,就连我自己,也将堕⼊轮回之外。 当我再次醒来,请原谅我不再记得你,所以,现在请你,就当一切都未发生过那样,安静地离开。 10 看完这封信,她就会醒来。只要一刻钟,她就会醒来。 殷以商喃喃念着,疑惑地盯着地上浅凝的尸体。 你说过,我看完这封信,你就会醒来。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地上,痴痴地等着。看着⽩天过去,黑夜再度降临。也终究没有等到她再次站起。 他将那封信碎,扔进一旁的垃圾筒里,却在那里发现了一张试孕纸。那上面隐约的红线告诉他,用过它的那个女人,已经有了⾝孕。 门窗紧闭,他却感受到一股越来越彻骨的寒意,终是抱住头,鸣鸣地哭了。 他多么希望她马上可以好生生地从地上爬起来,站到他面前。重新那么飘逸脫俗地活着。哪怕她依然对他很冷很坏,他都不会介意。他会努力地重新让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接受自己。他会好好地去爱她⾝体里那个小小的生命。他相信,那也是他的孩子,是他前世就走失了的孩子。他们,本就是一家人。 可是,他又笑了。他一直以为她是冷⾎是病态是个疯子。却原来,她也是爱过的啊,甚至比他的爱更浓烈更悲壮。就这样一爱,便让她付出了生命。 终是抵不住崩溃,他咆哮一声,冲出门去。 于是,那个清冷的夜里。偶尔晚归的人们便在街上看到一个浑⾝是⾎的男人,又哭又笑地跌撞前行。 他笑得那么凄惨,却又哭得,那么狼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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