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已乘鲤鱼去是由张悦然写的言情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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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水仙已乘鲤鱼去 作者:张悦然 | 书号:39324 时间:2017/9/5 字数:2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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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的两个月,一切都变得紧张起来。学校封校了,不允许探望,所以璟连小卓也见不到了。大家只是埋头读书,怀着对即将到来的大生学活的憧憬,不懈地努力着。璟已经决定报考S大。因为那是陆叔叔读过的大学,也因着它有浓郁的艺术气氛。璟打算报考那里的中文系。想想就要去陆叔叔曾经读大学的地方读书,她便奋兴不已。 只是那段时间优弥的情绪很糟糕。她知道她的成绩不好,S大是必然读不了的,想到就要 和璟分开,总是一阵伤感,幽幽地说: “璟,我知道你⽇后必定是了不起的人,不知那时你还记得我么?” “什么叫记不记得?我们要在一起的,永远不分开。”璟说。 “我没什么特别,只不过是在你落难的时候遇到的,所以可贵。你以后一定还会有很多朋友,那个时候我便该离开了。” 璟一直记得那年舂夏之优弥的话。后来她想起优弥那一刻闪烁的眼瞳,璟想,她真是个女巫。 炎热的夏天伴随着严峻的试考终于到来了。这个夏天璟总是一阵一阵地动着。她总是告诉自己,就要回去了。⾼考结束后,璟也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学校里焦灼地等待成绩。那期间她竟然没有做过有关试考失误的猜测。不知道哪里来的笃定,令她相信,她的确是已经走上了一条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好的道路,已经有了飞翔的姿态,胜利初具规模。而事实也验证了璟的想法,璟终于考上了S大。 优弥对于自己的落榜并没有过多的吃惊和沮丧。她说那对她一点也不重要,她只要璟记得,要一直和她在一起,她就会感到満⾜。 “你永远不许忘掉我。”优弥又強调一遍,璟这次没有笑嘻嘻,她神⾊凝重地看着优弥。她知道优弥的可贵,并且还有深重的恩情在里面,因此她想,无论如何,今生今世都不会和优弥分开。 终于到了要回去的时刻,终于到了再见他、再索求他的爱的时刻。那个清晨璟又站到了学校教学楼前面的茶⾊大玻璃前面。这玻璃对她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璟仍记得,她第一次来到这里,它带给自己的震撼,它几乎把璟送⼊了彻绝的冰窟。可是也就是站在这里,璟命令那镜中的脸,要好起来。想想那个时刻,恍如隔世。 她就要回去了,却慌张起来。不知道应当穿什么样子的⾐服,要以如何的打扮出现在他的面前。优弥,优弥,你说我要穿哪件⾐服,你说我该梳什么样的头发? 在即将离开学校的下午,她们把整个⾐柜的⾐服都铺在上,一件一件审视。璟偏爱的是冷寂一点的颜⾊,让人感到冰静,內心会有多一些的绰余。于是她选了一件深紫⾊的小衬衫,衬衫上有暗⾊的花案,是淡淡的小玫瑰花。立领,领口和袖口都有薄薄的淡紫⾊丝蕾,软软的丝蕾像一层轻薄的棉花糖一样绕绕在衬衫上面。收,下端是半圆形收口,穿上像个法国公主。璟又给它配了一条黑⾊的中裙,纱制,有纤细的银⾊丝线。很多菗得紧紧松松的缎带在上面,下摆是一个一个圆弧的,亦是带着中世纪法国的风采。搭配一双淡雪青⾊的短袜,同⾊的丝蕾花边,然后把双脚伸进一双黑⾊圆头的娃娃鞋中。鞋子早已被她擦得铮亮,在光底下站着就会有一块一块的光斑闪耀。优弥帮璟束起头发。她把前面的头发分在两边绑成细细的辫子,然后把辫子再都归到后面散着的头发里面。用小蝴蝶形状的暗蓝⾊发卡固定。璟站在镜前,镜中女孩穿得华丽而仿佛时代久远。有点好笑。可是她确实是那么美丽,⾐服,鞋子,头发,都织着一层华贵的光芒,她终于蜕变成一个可以扮演公主扮演贵族的女孩,她紧紧地抓住裙角,生怕它们离开。 优弥又帮璟涂了淡淡蔷薇⾊的胭脂和无⾊口红。她说璟像极了精品店门口玻璃橱窗里昂贵的洋娃娃。 璟要出发了。回她的家,见他。她太久没有见他,因为忙于试考,他们亦很久没有通信。 优弥把璟送上了回家的公车。她们应该有很多话要说,可是它们又显得累赘而多余。优弥只是帮她拽拽微微皱起的衬衫,冲着她挤挤眼睛,大声说:“加油啊。” 璟用力点点头。车子开了,璟看见穿着淡蓝⾊连⾐裙的瘦小的优弥站在那里,拼命地对着她摆手。 璟坐清晨第一班公车离开学校。三年里她没有离开过这里,这里就好像她的战壕,她的营地。璟像一个背负着重要使命的战士,在这里练习卧倒击,一刻也不能马虎。她在这里负伤,在这里康复,在这里学习如何变得更加坚強神勇。三年的时间,现在她终于成为一个训练有素准备充⾜的士兵了吗?她终于装好弹药要去接受挑战了吗?在摇摇晃晃的早班公车的最后一排,璟探出头去,看到低矮的山坡。正是仲夏,向⽇葵开得十分炽。璟忽然发现,从前和优弥种的很多植物都长出来了,石榴树,夹竹桃。很久没来,这里已经是热闹的花园了。它会不会纪念,这两个怀着憧憬在这里栽种的小姑娘?它会不会怀念,她们牵着手在山坡上奔跑的那份自在?还有她的场,她的小树林,再见,再见。璟终于,要回家了。 璟终于又回到了桃李街3号。穿着工整的衬衫小裙子,拘谨而奋兴地站在门口。又看到了満墙的蔷薇。这一年的蔷薇似乎格外茂盛,爬満了整个门,甚至侧面的墙上也満了。大门是敞开的,她就走了进去。又看到了陆叔叔的花园,可是和她想象的有些不同。原本以为陆叔叔说过要同她比赛,所以満园的向⽇葵都会在格外的呵护下长得格外繁盛。石榴树亦到了该结果实的时候,应当是挂満远远近近的小灯笼。然而并非如此:花园里并没有多少鲜灼的颜⾊。原先栽种的大片夹竹桃,竟在这盈盛的七月就凋残了,萎靡的花朵还心有不甘地衔着一点残落的红颜⾊不肯放去,仿佛仍旧固执地等待着主人回来,把这一季欠它们的⽔分都补上。石榴树也没有如期地张灯结彩,宛如遭遇了一场浩劫,心有余悸地蜷缩在墙角,越发地枯瘦了。院子里只有草很⾼,霸道地四方蔓延,济济地疯长。 璟无法形容她的惊讶。这里的颓败使她不敢相信自己回到了桃李街3号。这里曾是多么繁盛啊。璟走到⽩⾊的小楼前,看着它,这久违了的小⽩象,你别来无恙?璟按响了门铃。心中十分忐忑,会不会是她的陆叔叔来开门呢?他看到她会是怎样的表情?璟慌忙最后一次检查一下自己:⾐服是不是还算平整,头发是不是仍旧柔顺地束着,角是不是挂上了新鲜的微笑。然而很久都没有人来开门。璟回⾝看,发现陆逸寒和曼的车子其实都不在院子里,所以他们应当都不在。她略有些失望,继续按门铃,开始叫“小卓”的名字。又过了很久,门才打开,她看到了小卓。 小卓穿着墨绿⾊睡⾐,双手沾満了泥巴——他应该是在做雕塑。他看起来很落魄,一定是生了病。他生病的时候,就会浑⾝冰凉,只是走近他,就能感到。头发很久没有修剪了,已经盖住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带着疑虑地看着,有点迟缓,才看清在门外的是璟。他一把抱住璟,却极是小心,两只胳膊夹住她的肩膀,双手悬空,生怕弄脏璟的新⾐服。他叫她: “姐小姐。” 他真是凉得让人心痛,简直与手中的石膏一个温度。那不同于他平⽇里寻常的忧伤。她透过他单薄的⾝体看到客厅里浮着一层被幽噤已久的灰尘,沙发,地毯,音箱上都是,而那只⾼颈的玻璃花瓶里圈着一枝已经变成深褐⾊的马蹄莲,一碰它,肯定会变成一把碎屑。璟迈进了客厅。她从未想到,再进⼊的时候,它是这样寥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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