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年轻的时候,喜科学、艺术,甚至还有哲学。上大一时,读着微积分,看着大三的实变函数论,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讨论理论物理,同时还写小说。虽然哪样也谈不上精通,但我觉得研究这些问题很过瘾。我觉得每种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为每种事业而癫狂——这种想法不能说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无古人。古希腊的人就是这么想问题。假设《生活》读者都是这样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义的苦难:在为科学或者艺术狂疯之余,翻开“晚生杂谈”听听我这不着调的布鲁斯,也是満不错的——我知道作这种假设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国情。我的风⾐口袋里正揣着两块四四方方很硬坚的意义,等到故事讲得差不多,就掏出来给你一下,打得你糊糊,觉得很过瘾——我保证。我的故事里,有一个穿风⾐的姑娘站在门廓里——
编辑先生不敢贸然打招呼,生伯闹误会了。虽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原故,谁也不会穿风⾐。他自己不但穿着风⾐,还穿了一双⾼马靴,靴上带着踢马刺;手上戴着黑⽪手套——他当然也有重大的原故。据此认为他不怕热是不对的,他不仅伯热,而且汗手汗脚,手心和脚心,现在一共有四汪⽔。此时他暗自下定了决心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今晚决不脫靴子。让人家闻见这股味儿不好——当然,他早忘了,这里没有“人家”只有一条worm…他把手夹在腋下,但靴子是隐蔵不住的。女孩看清以后,就钻了进来,脫下风⾐挂在⾐钩上。里面是黑⽪短⾐,不仅短,而且古怪。她不尴不尬地转过⾝来,打招呼道;你好。那男的想好了该说什么后,答道:你好,worm——说时迟,那时快,女孩扬起手来要给他个嘴巴。假如打着了的话,这故事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谁是S,谁是M都得倒过来——但她及时想明⽩了,把手收回来,摸摸鼻子说,你好,大老爷,奴家这厢有礼了——这几句倒是中规中式,不但合乎S/M的礼仪,也和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暗暗相通。可惜她马上就觉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难听了!咱们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可以理解,谁都不想做昆虫的幼虫,都想做哺啂动物,这个要求本不过分,但我们的编辑先生从小到大痛恨一切啮齿类,所以硬下心来说道:不行。我又没你,是你自己要做蛆的。那女孩想了想,叹口气说,是吗?那好吧。但是,叫你大老爷,是不是太⾁⿇些了?那男的马上想说:好,你就叫我比尔吧——但他立朗想到,叫比尔怎么成呢,气氛就没有了,专访怎么写?于是硬下心来答道:不行!怎么这么罗嗦呢?不要忘了,你是条蛆呀!与此同时,他在心里记下:下回埋头工作忏悔时别忘了说,我对人家女孩子发横。主啊,原谅我吧。我也是为了新闻事业——这个人的⽑病是顾虑太多,一点都不⼲脆…
我有些编辑朋友,他们说,你也不能老这么不酸不凉的。文章要让一般读者能看懂,还要有教育意义。具体到我讲这个故事,教育意义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太黑暗,让有才华的文学青年去做无聊的专访,良为娼——好吧,我把砖头掏出来了。拍过了这一下,就可以接着讲故事了。说句实在话,我讨厌这个男主人公。他粘粘糊糊,満心的顾虑。至于我,过去是⼲脆的,现在也变得顾虑重重。一位报纸编辑告诉我说:兄弟,你是个写稿的人,不是载运死刑犯的囚车啊。别老写些让我们老总见了就毙的东西,拜托了…这是个合理的要求。对于我讲的故事,也该加些批判进去,让我自己也显得乖些。那国美编辑说,他是为了新闻事业。什么事业?男盗女娼的事业——唉。我自己也是个小说家。假如我真看不出来这个故事是别人编来逗笑的,还要一本正经的批判一番,那就象个傻×了。傻×就傻×吧,我现在已经很随和了。你可以叫我傻×,还甚至可以说我是worm,我都没意见,虽然我也想做个啮齿类。程序调不通,稿子又不肯好好写,我算个什么人呢。做人应该本分,像老舍先生生前说过的那样,多配合…只有一点我不明⽩。像这样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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