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莱斯特是由安妮·赖斯写的灵异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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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灵异小说 > 吸血鬼莱斯特 作者:安妮·赖斯 | 书号:41728 时间:2017/9/22 字数:1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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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样一来,我的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它是关于昅⾎鬼莱斯特的早期教育以及历险的。 这就是我不顾一切噤令和戒律,选择了旧世纪的魔法和秘密的原委,你尽可以把它流传下去。 可是,无论我多么不愿意让它继续下去,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我必须考虑,至少稍稍考虑一下1929年发生的那些痛苦的事件,是它们导致我作出重回地下的决定。 我离开马略之后又过了一百四十年。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加百列也杳无音信。自从那夜一她在开罗消失之后,我就再也没从任何相识的凡人或者昅⾎鬼那里打听到她的消息。 到了20世纪,我为自己挖掘坟墓,那个时候我又孤独又疲惫,无论⾝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重创。 我已经活过了马略建议的“一生”而我并不能为了自己度过这一生的方式,或是在这一生中铸成的大错,去责备马略。,纯粹的意愿,比其他任何人特点都更多地决定了我的经历。尽管有各种劝谏和预言指点着我,我仍然和从前一样招来了悲剧和灾难。不过无可否认,我还是得到了回报。 我拥有了自己的后代,路易斯和克劳迪娅,我们在一起几乎达七十年之久,在这世上生存过的昅⾎鬼之中,他们是最为光彩夺目的,而且他们臣服于我。 我到了这片殖民地没多久,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路易斯,他是个年轻的中产阶级种植园主,有一头黑发,谈吐优雅,恪守礼节,他的玩世不恭还有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和尼古拉斯一模一样。 他拥有尼克的冷酷和深刻,尼克的叛逆,以及那种使他备受磨折的能力,让他时而愿意相信,时而提出质疑,又最终陷⼊绝望。 然而,路易斯对我的影响却远远超过了尼古拉斯。哪怕路易斯露出最忍残的一面,他仍然能够触动我內心温柔的感情,他对我的依赖令人震惊,他对我做的每一个手势、说的每一个字都无比着,这一切都深深惑着我。 而他的天真,还有他那种怪异的中产阶级信仰,总能让我折服,他坚信上帝永远是上帝,哪怕他转⾝离我们而去,诅咒和救赎构建出一个微小而绝望的世界。 路易斯时时受着痛苦的煎熬,这个家伙甚至比我还要热爱人类。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倘若我没有因为发生在尼克⾝上的一切而利用路易斯来惩罚自己,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倘若我没有创造出路易斯,把他塑造成我的良知,然后一年又一年,对自己进行着自认为是完全应得的惩罚,一切又会怎样。 可是我爱他,简单直⽩。我拼命想挽留住他,尤其是在最危险的时刻,我想和他紧紧相连,出于这样的动机,在我混迹于活死人当中的这一生里,我做了最为自私、最为冲动的一件事情。正是这件罪行,导致了我自己的毁灭:为了路易斯,我和他一起创造了克劳迪娅,一个美惊人的昅⾎鬼孩童。 当我带走她的时候,她的⾝型还不⾜六岁,倘若我不这么做,她就会死掉(要是我不带走路易斯,他也会死掉的),尽管如此,这对诸神仍是一个挑战,为此,我和克劳迪娅都付出了代价。 不过,那将是路易斯在《夜访昅⾎鬼》中所要讲述的故事,尽管他矛盾重重,错误百出,但他的故事还是抓住了克劳迪娅、路易斯和我走到一起,共同生活六十五年间所营造出的那种氛围。 在那些⽇子里,同类中间再没有如我们一般完美的搭档了,我们这三个包裹在绸缎和天鹅绒里的致命猎手,为着我们的秘密沾沾自喜,在新奥尔良这座⽇益发展扩大的城市里,我们终⽇沉溺于穷奢极侈的生活,享用着无穷无尽新鲜的牺牲者。 当路易斯把他的故事记录下来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对于我们的世界来说,维系任何一种纽带,六十五年都是一段相当惊人的时间。 至于他所编造的谎言和犯下的错误,好吧,我原谅他想像力过于丰富,原谅他的満纸辛酸,还有他的虚荣,毕竟,这些还不算十分严重。我在他面前显示的法力连一半都不到,这是有理由的,因为他出于愧疚和自我厌弃而畏缩不前,连他自己一半的法力都没能善加运用。 就连他那异乎寻常的俊美和所向披靡的魅力,对他自己来说也仿佛是一个谜。当你读到他写我因为觊觎他的种植园房产而把他变成昅⾎鬼的段落时.我想你更容易用谦虚而非愚蠢来解释这一切的发生。 至于他以为我是个农民的事情,嗯,那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是带着偏见、受着约束的中产阶级之子,他和所有殖民地种植园主一样,尽管从未遇见过货真价实的贵族,却望渴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而我呢,来自封建贵族世家,我们这些人吃饭时会昅手指,还会随手把骨头抛给⾝后的猎狗。 他说我作弄无辜的陌生人,亲近他们再杀害他们,可他怎么会知道?我几乎只在赌徒、窃贼和杀人犯之中寻找猎物,对于那未曾说出的、只猎杀恶人的誓言,我甚至比自己希望的还要忠实。(比如那个年轻的弗兰尼,他是个种植园主,路易斯在文章里无可救药地对他进行了美化,使他充満了浪漫的气息,可他实际上是个喜怒无常的杀人犯,一个扑克牌桌上的骗子,他被我打倒在地的时候,差点儿就签下契约,把家族的种植园拿去抵债了。 有一次,我在路易斯面前豪饮女们的鲜⾎,那是故意要刺他,那几个女曾经毒害并洗劫了许多⽔手,接着那些⽔手就失踪了。)不过,这种细枝末节并不重要。他讲述的故事,都是他自己信以为真的。 实际情况是,路易斯总是他自⾝缺点的集合体,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值得玩味的富有人的恶徒。即便是马略也想象不出像他这么富有同情心,又喜沉思的家伙,总是一副绅士模样,他居然还去教克劳迪娅使用银制餐具的正确方法,可是克劳迪娅,愿上帝保佑她那颗琊恶的心,她本没有必要去碰一下刀叉。 他对于别人的动机以及苦痛的无知,就和他那柔软蓬松的黑发,或者碧绿的眼眸中那永恒不变的烦恼一样,成为他魅力的一部分。 而我为什么又要费力去讲述有多少次,他可怜兮兮、充満焦虑地来到我面前,求我永远不要离开他,有多少次,为了取悦克劳迪娅,我们一同散步谈,一同演出莎士比亚,还有多少次,我们携手在河畔酒馆里搜寻猎物,或者在混⾎名流的舞会上,与肤⾊黝黑的美人共舞。 字里行间自有言外之意。 我造就他的同时又背叛了他,这一点非常重要。就像我背叛克劳迪娅一样。我原谅他写下那些胡言语,因为他实真地描述了他和克劳迪娅还有我所拥有的那种不安的満⾜,这种満⾜本是我们无权拥有的,在19世纪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古代王朝那孔雀开屏般的璀璨光华已经褪去,莫扎特和海顿那些美妙动听的音乐也被装腔作势的贝多芬所取代,贝多芬的音乐有时听起来,简直就像我想象中地狱里敲响的丧钟。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一直想要的东西。我得到了他们。这样,我偶尔也会忘记加百列,会忘记尼克,甚至忘记马略还有阿卡沙那表情空洞、凝望前方的脸庞,还有她触碰我时那冰冷的感觉,和她那灼热的⾎。 可是我总想得到很多东西。是什么让他在《夜访昅⾎鬼》里描述的那段人生得以维系那么长时问?为什么我们坚持了那么久?正是在19世纪,昅⾎鬼被欧洲的文学作者“发现”了。鲁斯万勋爵,这是波里杜利博士笔下的人物,很快就被那些廉价的惊险小说中出现的弗朗西斯·瓦內爵士取代,后来,谢里丹·勒·法弩又塑造出一个优雅美丽、引人遐思的女伯爵卡米拉·康斯坦茵,最后又来了个野蛮耝鲁的昅⾎鬼大汉,那个浑⾝是⽑的斯拉夫伯爵德拉库拉,那个家伙自认为能变成蝙蝠,或者让形体随意消失,可是又要像蜥蜴那样沿着自己城堡的墙角爬下来,显然是觉得这么做很有趣——所有这些创造出来的人物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角⾊,都合了人们对于“哥特式、异想天开的故事”无止尽的追求。 19世纪的那个观念以我们作为核心——贵族式的冷漠,无可挑剔的优雅,永远的冷酷无情,在一块适合生存、又不受其他同类⼲扰的土地上,相互抱成一团。 也许,这对我们来说,就是历史上最美好的一刻,是怪兽和人类间最完美的平衡,在我的想象里,那些和古代王朝五彩缤纷的锦缎紧密相连的“昅⾎鬼罗曼史”也是在这个时期变得无比丰満生动起来,正是因为装点上了飘扬的黑斗篷,黑⾊的⾼礼帽,还有小姑娘头上紫罗兰⾊的蝴蝶结,那一头油亮亮的发卷披散下来,一直垂到精致曼妙的丝绒长裙蓬松的袖口。 可是,我对克劳迪娅做了什么?我什么时候才要为此付出代价?有多长时间,她一直満⾜于扮演那个谜一般的角⾊?她把我和路易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她成了我们的缪斯女神,陪伴我们度过了许多洒満月光的美好夜晚,为了她,我们俩都甘愿奉献一切。 或许,正是因为她永远都无法获得女人的形体,所以才注定要向我这个恶魔般的⽗亲,这个将瓷娃娃的形体加诸她的人,发动攻击?我本应该听从马略的劝告。在我即将进行那伟大而醉人的试验之前:用“这最少的一点儿”创造一个昅⾎鬼,在那一刻,我本应该停一停,好好思考一下。我本应该深深做一次呼昅。 但是你明⽩,这就像是为阿卡沙演奏小提琴。我想要那么做。我想看看会发生什么,我的意思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女孩会被我变成什么!哦,莱斯特,你出了什么事儿都是咎由自取。你最好别死掉。你其实应该下地狱去。 可是为什么,总是出于全然自私的原因,我没有听从别人的忠告?为什么我没能从他们任何一个人——加百列、阿曼德、马略——的⾝上学到教训呢?不过,我从来没有听从过任何人的话,真的。出于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我永远都办不到。 即便是现在,我仍说不上为了克劳迪娅而感到悔恨,说不上宁愿自己从未遇见她,从未带走她,然后悄悄把秘密告诉她,或是宁愿我从未听见她的笑声回在那一座人味儿太重的小镇房子里,那些点着煤气灯的屋子总是光影重重,我们就像活人一样,在上了漆的家具、颜⾊暗淡的油画以及⻩铜花瓶之间穿梭。克劳迪娅是我的黑暗之子,我的所爱,我琊恶中的琊恶。她伤透了我的心。 1860年舂天的一个闷热的夜晚,她公然反抗我,要了结我们之间的恩怨。她蛊惑我,设了圈套来陷害我,用匕首一遍又一遍刺穿我被毒药侵蚀的⾝体,直到我体內的昅⾎鬼之⾎几乎流尽,却又得不到片刻宝贵的时间来使伤口愈合。 我并不怪她。这种事情我自己也有可能会做。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些神志昏的时刻,永远不会将它们遗留在脑海中某个尘封的角落。她的狡猾和必胜的意志把我打翻在地,她是那么志在必得,就在她用匕首割开我的喉咙、割裂我心脏的那一刻也是如此。只要还活着,我夜夜都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想到深渊就在下方张开大口,我几乎像个凡人那样坠⼊了万劫不复的死亡。这都是拜克劳迪娅所赐。 然而,鲜⾎汩汩流出,带走了我全部的力量,最后,我看不见、听不见,也动弹不得了,这时,我的思绪飘向过去,飘过铺着壁纸、挂着丝蕾窗帘的温柔乡,我就是在那里创造出了这注定毁灭的昅⾎鬼家族,我的思绪飘过这一切,回到那一片传说中的土地,脑海里勾勒出那片墓园模糊的影像,就在那里,林中狂的神也曾一次又一次感到⾝体被撕裂开来,伤口里鲜⾎长流。 即便这杂的思绪毫无意义,它至少也显示了一种巧妙的暗合,令人惊叹地重复了那同一个古老的主题。 神死去了。神又醒来了。而这一次,没有人获得救赎。 获得了阿卡沙的⾎,马略曾经告诉我,你就能经受住灾难的考验,而这些灾难往往能毁灭其他我们的同类。 后来,我被遗弃在四面漆黑、臭不可闻的沼泽地里,我感到渴饥控制了我的⾝体,驱策着我的精神,我撑开两颚,呑饮腥臭的污⽔,我的尖牙四处搜寻流着热乎乎鲜⾎的东西,就是为了积蓄力量,让我能重回长路之上。 又过去了三个夜晚,在镇上的屋子里,我再次被打倒了,被孩子们彻底遗弃在一片火海之中,是前辈们,马格纳斯、马略以及阿卡沙的⾎支撑我爬出来,从烈火中死里逃生。 但是,因为得不到更多帮助伤口愈合的⾎,得不到新鲜的灌溉,我只能完全依靠时间来治愈遍体鳞伤。 路易斯的故事不能待我之后的遭遇,许多年来,我一直在人群的边缘地带搜寻猎物,我成了一个丑陋可怕、跛⾜而行的怪兽,只能打倒年幼体弱的人。我时时有可能受到猎物的反攻,现在的我,和那种富于浪漫气息的恶魔截然相反,简直就和以前那些披着脏兮兮的破⾐烂衫、四处游的冤死鬼一模一样。 累累伤痕同时也磨折着我的心灵,影响了我的理智。每当我壮着胆子打量镜中的自己,我的灵魂就会变得更加萎靡不振。 然而,即便如此,我一次也没有向马略求救,没有试图与万里之外的他取得联系。我不能向他乞求鲜⾎来治愈我的伤口。我宁可整整一个世纪忍受炼狱的煎熬,也不愿受到马略的谴责。我宁可忍受最可怕的孤独、最剧烈的痛苦,也不愿去发现他明明完全知道我的所作所为,却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拒绝向我伸出援手。 至于加百列,她会原谅我做过的任何事情,她的⾎也有⾜够強大的魔力,至少能速加我的痊愈,然而,我完全搞不清她⾝在何处,甚至连该向哪个方向发出呼唤都无从知晓。 等到我体力恢复了不少,⾜以应付远赴欧洲的旅行时,我投奔了惟一可以求助的人:阿曼德。他仍然住在我赠与的土地上,住在那时马格纳斯造就我的⾼塔里,他还在导领庙街的昅⾎鬼剧团里的同类团伙,那座庙宇还是属于我的呢。毕竟,我不欠阿曼德任何解释。而他,难道不正欠着我什么吗?他来开门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跳。 他穿着浅黑⾊剪裁考究的大⾐,在他头上,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发卷全都修剪掉了,看上去俨然是狄更斯小说里走出来的年轻人。他那永葆青舂的脸庞上,烙印着大卫·科波菲尔式的天真和斯蒂福兹式的骄傲——却未曾显露出內在灵魂的实真本。 他看见我的时候,心里一下子闪过一道亮光。随后,他慢慢凝视着遍布在我脸上和手上的伤疤,然后用温柔而几乎是慈祥的语气说道:“进来吧,莱斯特。” 他握住了我的手。我们并肩穿过屋子,这是他在马格纳斯的⾼塔脚边建造起来的,是一个暗恐怖的地方,在这个诡异的年代里,用这一处所在酝酿一切拜伦式的恐怖事件可真是再合适不过。 “你知道,有谣传说你在埃及或者远东的某个地方完蛋了,”他用人们⽇常使用的法语快速地说道,带着一种我以前从未在他⾝上见过的生动神态。如今,对于装扮成活着的凡人,他已经是驾轻就。“随着旧世纪的度过,你也不见了,从此以后就音信全无。” “那加百列呢?”我立刻追问,奇怪自己居然没有一进门就让这个问题脫口而出。 “你离开巴黎之后,再也没人见过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他说。 他的目光又一次抚爱地落在我⾝上。他体內有一股稍加掩饰的奋兴,一股如同近旁炉火般的热力向我传来。我明⽩他在试图解读我的思想。 “你出了什么事?”他问我。 我的伤疤叫他困惑了。它们太严重,太错综盘结,留下这些疤痕的进攻一定都是致命的。我突然感到一阵慌,我担心自己稀里糊涂就把一切都告诉他,告诉他马略很久以前就噤止我说出的事情。 不过,我迫不及待一吐为快的,是关于路易斯和克劳迪娅的故事,我的叙述结结巴巴,半真半假,除去一个明显的事实:克劳迪娅那时只是…一个孩子。 我简要地描述了在路易斯安那生活的年月,以及他们最终如何起而反抗,就像他曾经预言我的孩子们会做的那样。我向他承认了一切,没有任何心机或是傲气,我解释说我现在需要他的⾎。痛苦啊、痛苦啊、痛苦,在他面前展开这一切,等他考虑我的请求。对他说,是的,是的,你是对的。并非完全如此。 但大体上说,你是对的。 那时,我在他脸上看见的表情是悲哀吗?那肯定不是得意。他谦逊地注视着我颤抖的手打着各种手势。当我言词支吾,找不到准确的词表达时,他也会耐心等待。 只要给我灌输一点点他的⾎,我的伤口就能速加愈合,我低声说。给我一点点就能让我头脑清醒。我提醒他,是我给了他这座塔楼,给了他金币去建造这栋房子,而且我仍然拥有昅⾎鬼剧院,而他现在肯定能为我做这么一点点密私的小事,我这么说着,尽量让自己的口气不显得盛气凌人或是义愤填膺。尽管我思维混,虚弱、渴饥又胆战心惊,可话里还是带着一股乖戾的幼稚。火堆的光芒让我焦虑。在这些闷热的屋子里,木质结构上的深⾊纹理反着光,在这一切背景之下,想象中的脸孔浮现在我眼前,又转而消失。 “我不想留在巴黎,”我说“我不想打扰你或者剧团的同类们。我只有这一点点请求。我只求你…”我的勇气和语言仿佛同时消失了。 良久的沉默。 “再跟我说说这个路易斯。”他说。 羞聇的泪⽔盈満了眼眶。我又重复了刚才的蠢话,说路易斯丢不掉他的人类习气,他能够理解其他不死者难以捉摸的事情。恍惚之中,我喃喃道出了心里的话。不是路易斯攻击了我。是那个女人,克劳迪娅… 我看见他的心里有什么警觉起来。一片晕红悄悄升上他的面颊。 “有人在巴黎看见过他们,”他温柔地说“她不是什么女人,这个家伙。她是一个昅⾎鬼孩童。” 我不记得自己接着说了什么。也许我试图解释这个严重的错误。也许我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无可辩解。也许我又绕回来,说到我此行的目的,我所需要的东西,我必须得到的东西。我记得他带我离开屋子,走进等候的马车,他告诉我必须和他一起去昅⾎鬼剧院,那一刻我感到被彻底羞辱了。 “你不明⽩,”我说“我不能去那里。我不能让别人看见我这副样子。你得让马车停下,你得答应我的请求。” “不,还是等我们回来以后再说吧。”他用最温和的语气告诉我。我们已经上了巴黎拥挤的街头。这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城市了。真是一场噩梦,这个大都会充満咆哮着的蒸汽机车,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两旁矗立着⾼大的混凝土建筑。工业时代的烟尘和污染,还从未像在这光之城里那样,显得如此可怕。 我不大记得他是如何将我拉出马车的,他推着我在宽阔的人行道上跌跌撞撞地行走,一直走到了剧院的门口。这是什么地方,这座大巨的建筑?这就是庙街吗?接着,我们走进那座森恐怖的地窖,里面挂満了戈雅、鲁盖尔和波许的画作的摹本,一幅幅都鲜⾎淋漓、画工拙劣。 最后,我饥肠辘辘地倒在一间砖砌囚室的地板上,甚至连咒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一片黑暗之中,充斥着共公马车或是电车经过时造成的震动,远处钢铁的车轮碾过地面,那刺耳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划破这层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黑暗中我发现地上躺着什么,那是一个人,一个祭品。然而这个祭品已经死了。⾎冰冷,令人作呕。这个样子昅⾎真是糟糕透了,我伏在那冷冰冰、粘乎乎的尸体上,昅光了剩余的⾎。 然后,阿曼德来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影里,穿着洁⽩的亚⿇布和黑⾊羊绒料子的⾐服,显得那么完美无瑕。他低声说起路易斯和克劳迪娅,说将会有一场审判。他在我⾝边跪坐下来,此刻倒是忘记了行止起坐该酷似人类,他是个孩童一般年轻的绅士,却坐在这肮脏嘲的地方。“你要在大家面前宣称是她⼲的。”他说。而大家,新的同类们,一个接一个来到门前看我。 “给他找点⾐服来。”阿曼德吩咐。他把手搭在我的肩头。“要让他显得体面些,这是我们失散了的主人,”他告诉他们“他总是这样的。” 当我求他们让我和爱乐妮或是费利克斯或是劳伦特说话时,大家一阵哄笑。他们不认识这几个名字。加百列——那就更是毫无意义了。 可是马略在哪里呢?我们之间,横亘着多少个国度,多少条河流,多少座山峦?他能听见或是看见这一切吗?囚室⾼⾼的上方是剧院的大厅,一群凡人观众,就像羊群归圈一样蜂拥而至,脚踩在木质楼梯和地板上,发出沉闷的轰响。 我梦见自己离开这里,回到了路易斯安那,把我的创伤由时间慢慢治愈。我又梦见了土地,在开罗时,我曾短暂地感受过土地深处的冰冷。我梦见路易斯和克劳迪娅,梦见我们又在一起。克劳迪娅已经奇迹般地长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她笑声朗朗地说“你看,这就是我来到欧洲的发现,如何让我长大!” 我生怕他们再也不让我离开这里,生怕我会像无辜者墓地下那些忍饥挨饿的家伙们那样被活埋,我生怕自己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我不停地啜泣,结结巴巴地想要和阿曼德说话。可是我又发现,阿曼德本不在这里。 即使曾经来过,他也立刻就走了。我产生了幻觉。 有个祭品,软和的祭品——“把它给我,求求你!”——然后阿曼德说:“你要说出我让你说的话。” 法庭上聚集了一群怪兽,都是乌合之众,面⾊惨⽩的恶魔喊叫着宣布罪状,路易斯绝望地祈求宽恕,克劳迪娅默不作声地注视着我,听见我说,是的,是她做了那件事,是的,然后我咒骂阿曼德,他猛地把我推回影中去了,他那表情无辜的脸庞就和从前一样熠熠生辉。 “不过,你做得很好,莱斯特。你做得很好。” 我做了什么?指认他们破坏了古老的法则吗?他们胆敢反抗我们同类集团的首领吗?他们知道什么古老的法则?我尖叫着呼唤路易斯。然后我又回到黑暗中了,我饮着鲜⾎,来自于另一个祭品的新鲜⾎,这并非是那治愈创伤的⾎,就只是⾎而已。 我们又坐进马车,天上飘着雨。我们乘车穿越乡野。接着我们爬上了那座旧塔⾼⾼的顶部。我手里攥着克劳迪娅⾎迹斑斑的⻩裙子。我看见她在一个狭小嘲的地方,被太的光芒烧死。“把她的灰撒掉!”我说。 然而没人去这么做。撕碎了的⻩裙子躺在牢房的地板上。现在又到了我的手里。“他们会把她的灰撒掉,是吧?”我说。 “你不想得到公正吗?”阿曼德问道,⾝上裹着黑⾊的羊绒斗篷抵御寒风,他面⾊沉,狠绝的表情透漏了刚才的杀戮。 这和公正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拿着这个东西,这件小小的⻩裙子?我站在马格纳斯的城垛上向外望去,看见城市已经向这边延伸过来。它展开双臂拥抱了塔楼,工厂冒出的烟尘使空气充満浊臭的气味。 阿曼德静静地站在石栏边看着我,突然间,他似乎显得如同克劳迪娅一般年轻。一定要先确定他们已经有过一段人生,才能去造就他们;永远、永远、永远不要造就像阿曼德那么年轻的人。她临死前什么话也没说。 她望着周围的人,仿佛他们喋喋不休说的全是外国话。 阿曼德双眼通红。 “路易斯——他在哪儿?”我问。“他们没有杀死他。我看见他了。他冒着雨走了…” “他们去追他了,”他回答“他已经被毁了。” 骗子,可是表情那么纯洁无辜,宛若一个唱诗班的男孩。 “让他们别去,你一定要!如果还有时间…” 他摇了头摇。 “为什么你不能让他们别去?你为什么要那样做,那场审判,一切的一切,为什么你那么在乎他们对我所做的事情呢?” “都结束了。” 呼啸的风声里,夹杂着一声汽笛的呜叫。 思绪全了。了…不想再回去。路易斯,快回来。 “你不打算帮我,是吧?”绝望。 他对我倾下⾝来,就像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样,他的表情发生了大巨的变化,仿佛怒火正从內部将他融化。 “是你把我们伞都毁了,是你带走了一切。你怎么还会以为我愿意帮助你!”他靠近我,一副几乎崩溃的面容。“是你让我们上了庙街那些耸人听闻的海报,⾜你把我们变成廉价小说的主题和画室里的谈资!” “可是我并没有。你知道我…我发誓…不是我⼲的!” “是你把我们的秘密变成众人瞩目的焦点——时髦的家伙,戴着⽩手套的侯爵大人,披着天鹅绒斗篷的恶魔!” “你真是疯了,竟然把这一切罪过都算到我的头上。你没有这个权力。”我辩解说,然而,我的声音颤抖得厉害,连我自己都听不懂我说的话。 而他一字一句厉声说着,仿佛嘴里长的不是⾆头而是毒蛇的信子。 “在那片墓地下面,我们拥有自己的伊甸园,”他嘶嘶地着气说。“我们有自己的信仰和目标。而你,用一把燃烧的剑把我们都赶走了。我们现在还有什么!回答我!只有彼此之间的爱,可那对于我们这样的种族来说又有什么用处!” “不,那不是事实,那一切早已经发生了。 你什么都不明⽩。你从来没明⽩过。” 可是他不听我说话。他听不听都不重要了。他向我凑得更近,他伸出双臂,暗光一闪之间,我头向后仰去,我看见天空和巴黎城颠倒了过来。 我从空中坠落下去。 我一直向下坠落,经过塔楼的窗子,最后落在石板路上,这一副薄薄的超自然的⽪囊里面,每一寸骨骼都摔得粉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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