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卻是由小志的生活写的热门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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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小说网 > 热门小说 > 爱与卻 作者:小志的生活 | 书号:56817 时间:2023/4/1 字数:3834 |
上一章 第169章 况狗都能吃 下一章 ( → ) | |
陈友发是一个顶级掠食者,一个权力端顶的统治者,他的一生虽然看起来很复杂,可是他做的事情却不难归类,他自己就曾简单的给他的人生下过一个定义。 他这一生,归结起来就是两个词:服征与统治!妈妈虽然只是一个女人,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女人。 她的⾝上几乎映照了男人所有求的影子,这种感觉无需详说,只要看见妈妈柔美的面庞,听到她甜柔的声音,触碰她丰満的⾁体,感受她娇羞的吐息。这个女人就不再只是一个女人。 她就是一切,她就是全部,她就是世间所有望的凝结,为了得到她,所有的代价都值得承受,所有的努力都值得付出,所有的风险都值得担当,这样的女人你绝对不会只情愿得到一刻,得到一时,你只要感受过一次,只要触碰过一下,在你的心里这份可以完全不计后果的拥有,它的时间就必须是永远! 陈友发看着被他耝暴的扔在上的妈妈,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他只是大口大口的着耝气,他看着妈妈玲珑的⾝段和凹凸的丘壑,他也看着妈妈富丽华贵的容妆,和⾼贵典雅的气质,他还看着妈妈慈柔的善心,以及温婉的情愫。还有一样东西。 这样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不是得到它的方法有多难,而是这种东西几乎就很难真正的存在。 那就是几乎毫无瑕疵的纯美之爱…陈友发慢慢的走到了镜子面前,他仔细的审视了一下自己。没错,一切都回来了!这个眼神,这个表情,这种贪婪,这种狠辣,这种支配一切的气场,全都回来了。 他満意的看着自己,他微微的笑了,这种笑绝不是李成刚那种耝鄙的笑,而是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之笑,他对着镜子一点一点开解了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衬衫。 他连带衬衫和西装一起脫了下来,然后开解了自己的⽪带,脫下了自己的西,退去了自己的內,他浑⾝上下只穿了一双黑⾊的袜子,他对现在的自己非常満意。 他甚至觉得连⾝上的赘⾁看起来都带着王者气质,他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材,但是他也从来没有満意过自己的⾝材,因为⾝材对他而言是毫无用处,毫无意义的一种概念,可是他现在不这么看了。 他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完美的,他可以用自己完美的一切去得到他想要的一切,尤其是用他体下那完美的象征权利与统治的权柄。陈友发带着这样的笑容,带着这样的満⾜,带着他的那威武的权杖,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了妈妈,他靠近了妈妈,靠近了他想要的一切…人最怕的是什么?很多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他们会故作深沉的在脑子里分析各种细致的情况,他们会习惯的套用所谓的科学逻辑思维,他们会说,这种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同答案,或者这是一个需要分情况讨论的问题。 或者这个问题要分年龄段,要分不同的人生经历等等等。这些看似严谨但是实则废话连篇的思维模式是陈友发非常讨厌的,相比于真正的愚蠢,他更讨厌的是自作聪明。 哦,对了,还有假装愚蠢也让他感到反感。陈友发是一个⼲脆的人,他喜一个问题对应一个答案。 而且是不要啰嗦的那种答案,因为他问问题的时候也是从不啰嗦的。对他而言努力提升自己的地位有一个显著的好处,那就是话语权,他可以随便对任何人说任何话。 他也可以拒绝任何人对他说任何话。年轻的时候他的耐心并不像现在这样好,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人最怕什么?这是一个他最喜的问题之一,他喜用这个问题反复的拷问自己,他也喜用这个问题反复的拷问别人。 陈友发并不是一个迫切需要价值认同的庸俗之人,所以他想要得到一些与众不同的答案,可是在他的整个一生里,他失望的次数几乎就等同于他问问题的次数,他因为自己年轻时的暴和冲动。 他仅仅是因为对这个问题回答的不够⼲脆,或者是不够有想象力,他就用实际行动让很多人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明⽩了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没错,人最怕的还是死亡。没有真正面对过死亡的人,是永远猜不出死亡到底有多么可怕的。 冠冕堂皇的蠢货是他第二讨厌的人。所以他从来不吝惜于给这些人上一堂生动而形象的人生哲理课。 不过这必须是他的最后一堂课,因为陈友发不喜给同一个人上两次相同的课。这个问题很显然对大多数人是没有争议的,可是对陈友发而言,这个答案显然不能如此没有人生格调,他不允许自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看问题。 他更不可能允许自己害怕一个所有人都会害怕的东西。真正狠辣的人不是可以随心所的对别人施加各种痛苦的人,这样的人事实上往往是內心非常脆弱的,他们以待取乐的目的仅仅为了获得非常卑微的服征 感快。 这样的人其实是真正的贪生怕死的鼠辈,可是陈友发的暴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非常肯定自己施加给其他人的所有惩罚和待。 他本人肯定可以优先承受,他从来不会冒然的输出一种他自己都感到陌生的惩戒,哪怕这个惩戒的方式在他的脑子里是突发奇想的。 他也必须在心里仔细衡量一下,如果哪一天有别人拿这种方式来对付他,他自己是不是能够接受,是不是会感到害怕。如果连他自己都怕,那么他是不会采用这种刑罚的。 他务必要保证自己可以比所有人都狠,但是也要比所有人都坚強,他对自己比对其他人其实要更加狠辣的多了,那么陈友发究竟会害怕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他自己都还没有想明⽩,什么样的恐惧才会凌驾于他的想象力之上呢? 难道他什么都不怕吗?当然不可能,他自己怕过的事情其实已经数不清了,那么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想不出他自己最怕什么呢?那是因为所有他曾经害怕的东西,直到现在他都已经不再害怕了。 他虽然很狂妄,可是他并不愚蠢,他知道自己是有侥幸的,甚至在他每一次害怕的时候,他都可以找到侥幸的影子。 他最开始的时候很担心自己的运气总有一天会消失,他不敢肯定当自己不再有侥幸的时候,他是不是真的可以轻松的面对恐惧。 可是最终还是侥幸帮助他解答了这个差一点就牵绊他终⾝的疑问。陈友发也是人,是人就会怕死,你要么怕过,要么将会害怕,要么正在害怕。陈友发是见过死人的,他对死亡这个现象是绝对不会感到陌生的。 他可以说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死亡缔造者,所以他自认为自己是了解死亡的,他一度认为自己是可以随时战死疆场,无需马⾰裹尸的。 可是当他正在害怕的时候,他才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原来本不是他以前看到过的样子,他以前见过很多各种各样的死人,而且他还见过很多种死法。 他也不是没考虑过自己究竟会如何战死,可是当死亡真正靠近他的时候,他还是害怕的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他靠在一棵树上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半个敌人,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的下⾝已经完全不见了踪影。这个人还活着,还在挣扎着,不过他没有展示出任何的求生望。 他只是一心求死。陈友发的腿没有知觉了,他的肩膀被一把匕首钉在了树⼲上,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手了。 他的眼睛可以随时闭上,因为他已经四天没有合过眼了,可他不敢轻易的闭上眼睛,他害怕自己一闭上就永远的再也睁不开了,就像连长那样,只是说休息五分钟,可是五分钟之后,他连眼睛都不复存在了。 他还拿什么睁开眼呢。这只野狗啃咬着这个半死不活的越南人,已经从黑夜一直到了⽇头⾼照。 陈友发真的惊叹生命力的顽強,他的肠子几乎都已经被吃光了,可是这个人还是没有死。人的骨头要比猪的骨头更脆一些,从这只野狗的嘴角顺着口⽔流出来的人骨碎渣让他也感到异常的饥饿了,他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东西,也没有喝上一口⽔。 “砰…”陈友发一把这只野狗打成了⾁酱,他本来是不该开的,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声会给他带来什么,他在东南亚的树林里充分的感觉到了当年前秦大帝苻坚在襄城上看着満地死尸的那种恐惧感。草木皆兵! 陈友发的神经已经先于他的生命崩断了,他不在乎了,或许时候到了,他趴在地上看着两个尸体,他诡异的笑了,幸福来得太突然,他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做出何种选择了。究竟是吃狗还是吃人呢?吃狗? 这只狗也是吃死人长大的,那么吃狗跟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许吃人,⾁质还会更新鲜一些,毕竟狗已经死了,可人还活着。吃人?狗会不会相互残杀他不知道,可是他很清楚人是一定会自相残杀的,他对所谓的⽇內瓦公约感到非常的费解。 什么叫人道主义?就是说即便是在自相残杀的情况下也要维持人吗?要努力的做个人而不是一头畜生,是这个意思吗?可是当人饿了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头畜生到底有多大区别呢?一只狗的上限和下限都不过只是一只狗,可是人呢? 当人狂疯起来的时候,或许还不如一只狗。一个人可以当人,也可以当一只狗,可是狗能行吗?狗就只能当一只狗,它当不了一个人。所以还是人厉害,人才是真正的奇珍异兽。要吃。 当然要吃最好的,况且狗都能吃,我为什么不能呢?"songsot…Songsot…Songsot…"这句话至今都还回在他的耳朵里,这是那个越南人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的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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